根据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和市委的决策部署,2011年下半年东莞市财政部门将密切跟踪各项财政政策的实施情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坚持厉行节约,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建设节约型机关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努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调整,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予追加预算支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和组织无实质内容的出访团组。制定和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不得自行提高接待标准,更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深入推进机关节能降耗,进一步控制会议、差旅、文件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进一步完善活动审批、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切实加强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努力节约行政开支。
(二)集中财力,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建设幸福东莞
推进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特别是要紧紧围绕搞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民生”、关注“热点民生”的要求, 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建设、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确保社会建设支出增长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全力增进和改善民生福祉。优先保障教育发展,加大对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完善公办学校生均成本标准体系;继续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低收入群众临时物价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促进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市民生活幸福感。
(三)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财政监督,提高财政服务水平
稳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作用”的绩效预算管理模式。完善财政监督,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稽查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努力防范和减少地方财政风险。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向社会公开重点民生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更加注重提升财政服务质量,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化业务管理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在财力上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