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级、正高级会计职称东莞考生: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清退事项的通知》(网址:http://kj.czt.gd.gov.cn/zyjszgksxx/8290)要求,申报人员请于2023年9月11日至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前往市会计学会领取。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广场B幢10楼10B,联系电话:0769-22995503。
领取材料和手续:
一、评审通过人员。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领取;也可委托领取,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证明。《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应由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无法补办。
二、评审不通过人员。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和《高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由本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他人持双方身份证材料领取。
上述材料逾期未领回的,将统一销毁处理。
东莞市财政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