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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退费补充通知
来源: 本网 发表时间: 2022-10-21 字号: [ ]

东莞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生:

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最新通知,现就2022年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退费及已取得合格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的申请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全部报考科目考试的考生

(一)工作流程

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全部报考科目考试的考生,需在1024日至11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index.jsp(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登记信息并提交申请材料,财政部将在系统开放后对考生公布具体操作指南,考生无需再将申请材料发送我局会计科邮箱。考生提交材料申报后由我市财政部门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审核。

(二)申请材料要求

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文件。照片要求宽≥600像素,高≥800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申请材料按之前的通知不变,具体为:

1.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医院、街道办、社区等出具的管控隔离证明。

2.广东省非税收入票据(电子)

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面

4.收款存折/银行储蓄卡带账户信息

(身份证号和收款账号信息需与考生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

5.2021年已取得合格成绩申请有效期延长1年的考生需提供考试成绩单,只申请退费的考生无需提供。

(申请材料25的获取途径可查看我局之前的通知)

二、已参加部分科目考试,但有科目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一)工作流程

已参加部分科目考试,但有科目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系统不支持这类考生申请退费,需考生在1024日至11617:00前(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将相关申请材料发送我局会计科邮箱dgkj@dg.gov.cn,邮件主题统一填写:***考生因疫情申请中级退费。

(二)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格式为PDF电子文件或者照片格式,除需按未能参加全部报考科目考试的考生提交1-5项材料外(只申请退费的考生无需提供材料5),考生还需提交一份退费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同发送我局会计科邮箱。同时,该部分考生已取得合格科目成绩有效期能否延长1年,需待省财政厅进一步落实。

 

附件:考生退费申请表.doc

 

 

东莞市财政局

2022102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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