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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东莞考区)防疫指引解释的温馨提示
来源: 本网 发表时间: 2022-07-29 字号: [ ]

前期,我办已发出《广东省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防疫须知》,应东莞考区部分考生的咨询要求,现就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东莞考区)防疫指引补充解释如下:

一、高、中、低风险区考生防疫要求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627日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即考前7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无论核酸检测结果是否为阴性均不能参加东莞考区考试。“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求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即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32”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低风险区考生主动申报3天2检”提示

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应向考点工作人员主动报告7天内低风险旅居史情况,配合工作人员出示“32检”核酸检测结果,并由工作人员做好记录。没有履行主动申报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32”核酸检测应自离开低风险区的时间算起,每次检测时间需间隔24小时。中高低风险区划定以全国官方公告为准,请各考生按照本公告内容,做好相关安排。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东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7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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