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会计服务 > 会计专业资格考试
分享到: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退费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表时间: 2022-06-27 字号: [ ]

各考生、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23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281日至87日举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87日举行。按上级文件规定,考生如因考试时间推迟无法参加本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的,可在规定时限内向当时报名点申请办理考试费退费手续。现将申请办理退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费对象

在我市报名参加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

二、申请退费时间

我市的2022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申请退费日期为2022629日至77日的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提交资料

考生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到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申请办理退费,不能跨报名点办理。报名点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考生无法到现场办理退费手续的,需提前向报名点咨询办理事宜,由报名点提供邮寄地址接收考生退费申请,截止时限以77日前报名点签收中国邮政邮寄资料为准,逾期签收视作无效申请。

退费申请提交资料如下:

(一)《退库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

(二)《退库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

(三)《广东省非税收入票据(电子)》打印件一份

(四)考生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份

(五)考生本人收款存折/银行储蓄卡带账户信息的复印件一份

上述提交资料为考生和缴费人应为同一人。如考生和缴费人非同一人的,即报名系统查询到的是考生报名信息,“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等支付系统查询到的是代缴人缴费信息,票据署名人为代缴人,则上述提交材料需填写代缴人信息,退费至代缴人提供的账户。

考生和缴费人非同一人的,还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六)《考生申请取消参加考试及他人代缴考试费的情况说明》

(七)考生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份

上述资料提交注意事项和填表说明详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一经提交退费申请,将无法参加本度考试,各考生应慎重决定是否申请考试退费。

(二)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含市直报名点)负责收集和审核所在报名点初级资格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高级资格考试退费资料统一由市直报名点收集和审核。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和市直报名点需于77日前将考生退费申请材料按附件6汇总报送至东莞市财政局(会计科),由东莞市财政局统一集中办理退费转账手续。

(三)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我市初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720日至731日,高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727日至8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各考生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注明的为准。

 

附件:

附件1-报名点地点及咨询电话.doc

附件2-申请退费材料注意事项.pdf

附件3-退库申请审批表+退库申请书(初级+高级).xls

附件4-考生申请取消参加考试及他人代缴考试费的情况说明(代缴情况下使用)初级+高级.xls

附件5-申请退费材料示范.pdf

 

 

东莞市财政局

2022627




附件:

版权所有:东莞市财政局 网站标识码:4419000057  主办单位:东莞市财政局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开普云
备案序号:粤ICP备19111577号-1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754号
  传真:(0769)22831125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 邮编:523888 电子邮箱:czj@dg.gov.cn ,
如您有任何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拨打东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