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发放2025年度<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的通知》要求,我省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就《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的发放对象为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未通过评审人员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不再退回。
二、在我市申报评审通过人员请于2026年11月9日至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前往东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广场B栋10楼10B东莞市会计学会内)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联系电话:0769-22995503。
三、评审通过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手续,如委托他人代领的需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应交回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无法补办。逾期未领取的,将统一作销毁处理。
东莞市财政局
2026年11月3日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