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以及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权责清单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代理记账机构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名单为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机构情况(详见附件)。如有发现未按规定办理代理记账许可经营行为的,可向东莞市财政局(会计科)反映,电话22831156。
附件:东莞市代理记账机构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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