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受广东省财政厅委托,经东莞市财政局行政许可,现将东莞市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名单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未按规定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许可行为,请向东莞市财政局会计科反映,电话22831156。
附件:东莞市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名单(截至2022.8.3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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