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有关规定,2021年度我市共批准设立632家代理记账机构并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全市累计取得代理记账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共2520家。现将2021年度批准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名单进行公告(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没有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属违规经营行为。如有疑问,可联系所属镇街(园区)财政分局进行查询。
附件:
1.2021年度东莞市批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信息
2.东莞市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情况汇总表
东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