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我局于5月16日在东莞市财政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东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财函〔2022〕584号),截至5月30日,我局共收到25家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申请。经受理审核,现将符合备案要求的12家施教机构名单(远程机构8家,面授机构4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8日至7月2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东莞市财政局(会计科)反映,监督电话:22831156。
附件:2022年度东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名单.xlsx
东莞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