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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之浅见
来源: 本站 发表时间: 2007-08-22 字号: [ ]

                                       信息来源:中国财经报 2007-08-21 09:33:56
  管好用好财政支农资金,对于加快农业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结合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提出以下六点建议:

  1.提高认识,强化意识,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稳定持续增长

  各级财政部门都要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并严格贯彻执行《农业法》,确保财政每年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确保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收入逐年增长。

  2.调整范围,优化结构,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导向作用

  一是进一步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广农业科学新技术,引进农业生产新品种,提高现代农业生产水平,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支持加快农口事业单位的改革步伐,划清和界定农口各单位的职能范围,对那些提供社会公众产品和服务的单位,进行定员定额,财政全额供应事业经费;对一些科技含量高、又比较幼稚的农业弱势产业,政府要积极给予扶持。而对那些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生存的单位,督促其早日走向市场,并及时与财政“断奶”。

  三是要积极拓宽筹集支农资金的渠道,采取国际和国内、有偿和无偿、国家和地方、民办与公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多元化开发农业产业。

  四是支持加快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开发并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增强农业综合实力。

  3.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切实加强财政部门对支农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制定规范的项目资金制度和刚性的实施办法及统一的管理模式,并进一步搞好内控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实行严格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项目决策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确保财政支农资金扶持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要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部门决算。在年初分配支农资金时,应参照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实行“两上两下”的项目申报办法切块下达每年的支农资金整合投资计划,为县级整合支农资金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要尽快调整各级财政支农方面的事权分工,提高各级财政部门支持“三农”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要逐年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把握公共财政框架下的预算支出范围,减少财政不必要的负担。并要切实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预算编制和用款进度,及时跟踪问效。对违规使用支农资金的,要严格查处。只有这样,才能严肃预算制约,保证预算执行畅通有效和财政支农资金的专款专用,使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收到最大的投资成效。

  4.科学规划、阳光操作,坚决杜绝项目安排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农口主管部门作为政府支持“三农”的主要职能部门,既要细化部门预算,科学编制财政支农资金的项目规划,又要严格按照财政批复预算内容执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确定一些切实可行的重点扶持项目,拉动龙头,有所作为,有所建树。各涉农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齐抓共管,阳光作业,规范操作,坚决杜绝部门利益行为。对于那些建设项目内容相同而又相互交叉的扶持项目,应由财政部门牵头,实行资金捆绑使用,各部门一起共同研究,减少重复建设,明确界定各自的职责范围,以提高效率,节省开支。项目安排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全面推行工程招标制、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工程预决算投资评审制、专户报账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坚决杜绝项目安排过程中出现的人情项目、领导项目和形象政绩项目等现象的发生。

  5.加强培训、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农村基层领导和财会人员理财用财管财的业务素质

  各级财政、农口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农口部门财务管理体制进行合理化、科学化、高效化改革,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和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理财用财管财的职业意识和监管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和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把好工程质量、项目决算和资金开支关口,为支农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6.部门配合,齐抓共管,不断加大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地正常运行

  各级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要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将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情况作为监督审计的重点,集中力量查深查透,如实披露,如实报告,使项目的全过程完全处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之中,并分析深层次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提出建议。另外,纪检、审计机关还要更新观念,强化自身业务素质,开展效益监督审计,以促进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作者单位:山西省万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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