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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财政国库机构和制度(之一)
来源: 本站 发表时间: 2008-01-21 字号: [ ]

                                                             翁礼华
                                          信息来源:中国财经报 2008-01-17 09:48:24
  中国国库机构有文字记载的见于《周礼》一书,书中记述周代国家财政设置天官,即“天官大宰”总揽国家财政大权,并负责支出;地官,即地官大司徒负责收入。兼管赋税收入部门。主管收支核算的会计之长称“司会中大夫”,主管国库财物保管部门的为“小宰中大夫”。下置职内、职币、大府、王府、内府、外府、臬府、天府、职金等九府,形成出纳牵制系统。秦王朝统一中国后,充满自信的秦始皇将国家财政和皇室财政分设,九卿中置治粟内史和少府卿。治粟内史“掌谷货”是国家财政收支主管部门,管理太仓和大内;少府卿“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负责宫廷皇室内部的财政事务,比起周代无疑是一个大进步。

  《汉书·百官公卿表》称,“古山林之官曰衡,掌诸池苑,故称水衡。”西汉在沿袭秦制的基础上,于汉武帝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置水衡都尉、水衡丞,掌林苑,即周代的林衡、川衡二官,兼保管皇室财物及铸钱。

  东汉以后,随着地方财权的扩大和皇帝权威的削弱,水衡都尉裁并于少府,少府中增设中藏府令,“掌中币帛金银诸货物”,集中管理库藏出纳事务。

  魏晋南北朝时期,秦汉时两套财政管理机构被合并为一个系统,财权集中于宫廷近侍机构,由皇帝通过身边的尚书直接掌握整个财政活动,而原有职官少府和大司农则矮化为尚书节制下的两个负责库藏出纳的业务部门主管。这种让小官做大事,大官做小事是中国皇权被弱化后的通病。缺乏号召力的皇帝,由于少了自信,害怕财权旁落,就让身边小官抗大梁,让皇室库囊括国库,这样不但便于指挥,而且国库也变成了皇帝的私库。三国,魏置左民尚书,掌财政。晋初省之,太康中又置。惠帝时有右民尚书。东晋及宋、齐并置左民尚书,梁、陈并置左户尚书,并掌户籍,兼知工官之事。后魏、北齐有度支尚书,亦左民、左户之任。

  隋代国库组织基本沿袭北齐制度。隋初财政管理部门,称度支部,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改为民部。文帝时,太府寺统左藏、右藏、黄藏等署,其中左右藏各置令二人,丞四人,而黄藏则仅置一人为令。“炀帝即位,多所改革”。司农寺将平准、京市隶太府,而“太府寺既分为少府监,而但管京都市五署及平准、左右藏等,凡八署”。也就是说,隋炀帝参照南朝制度把掌管手工业的少府监从太府寺中分离出来,从而使太府寺成为专职的国库管理部门。

  唐初,多承隋代旧制,国库亦不例外,有所不同的仅仅是将少府所属诸署还隶于太府而已。到唐太宗时,强化国库管理,复置少府监。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将管理财政的民部,改称为户部,下置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个职能部门。同时,通过比部的审计和御史台的监察,使国库主管部门与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三足鼎立,既有专职分工又牵制配合,从而形成比前代更为具体和严格的国库管理制度。至于财政管理部门的称谓,唐代变化最多,高宗显庆元年(公元656年)改称度支,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为司元,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又称户部。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为地官,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称户部,此后历代沿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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