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对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财政中的重要作用,5月18日上午,市财政局召法律顾问聘任暨法务工作座谈会,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丹,法规税政科有关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首先举行了简约而隆重的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请广东今久律师事务所、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为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并向受聘律师事务所颁发聘书。


会议指出,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法治财政建设的具体行动。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市司法局资格审查后,按合规程序遴选出两家律所为市财政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要深刻认识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行使、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助力财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谢丹副局长向受聘法律顾问表示祝贺,并就如何做好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四点希望:一是端正立场、提高站位;二是全局视野、法治思维;三是强化素养、精准服务;四是廉洁自律、做好表率。她指出,法律顾问要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外脑”作用,为市财政局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预算管理等工作把好法律关口,从源头上守牢法律底线;要不断加强对财政法规和政策的学习、理解,并及时更新,找准参与财政法律事务工作的着力点,做到人到心到,工作尽职尽责;要始终坚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传递正能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法律顾问的良好形象。
会上,受聘法律顾问负责人分别发言,围绕落实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法律事务办理方式、考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