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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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本网 |
发表时间: 2019-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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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8年东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涵盖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东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整体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采取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求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东莞市财政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全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3721条,在东莞市财政网发布信息4427条。一是落实省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并督促各单位公开预算信息。二是及时公开PPP项目开展融资交流对接,并组织各镇街(园区)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中录入PPP项目信息。三是及时转发中央和省财政部门有关降费政策文件,实时更新、公开我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情况。四是及时通报税制改革、财政改革等方案、政策和落实情况以及公开、宣传解读相关税收政策;公开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清单;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完善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五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主动公开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六是根据《关于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集中公开的通知》(东政服办函〔2018〕331 号)的要求,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七是公开财政动态、财政新闻、组织机构、规范性文件、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并设有征集调查、咨询投诉栏目与公众进行互动。
(二)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依法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018年,东莞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制定了《关于印发<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东财〔2018〕187号),明确要求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等责任主体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二是依法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018年,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共公开政府采购信息71303条。其中,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单一来源公示、采购计划、采购需求、资格预审公告、采购文件、采购公告、更正或变更公告、结果公告、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信息,共71230条;监管信息包括政府采购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供应商、评审专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以及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等信息共27条;其他法定公开信息46条。
(三)发挥财政微博、微信的沟通平台作用。2018年,我局开通微信公众号,发布东莞财政数据等政务信息59条,并提供业务查询等服务;通过微博发布及转发财政政策、财政新闻、财政信息、财政动态、会计考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等相关信息44条。
(四)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情况。通过东莞日报、东莞市电视台、南方日报等新闻媒体宣传财政相关工作、解读财政预算报告等,内容主要包括:财政收支数据、PPP项目相关情况、我市实施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东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2018年,东莞市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35宗,包括农业补偿款、政府债务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方面内容。其中,不属于本机构公开14宗,同意公开10宗,更改、补正3宗,主动公开1宗,不予公开1宗,其他6宗。

▲依申请公开情况
(二)12345政府服务热线情况。2018年,东莞市财政局共处理政府服务热线工单81单,所有工单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其中:会计咨询类28单,补贴补助咨询投诉类13单,退款咨询类10单,政府采购咨询投诉类10单,其他20单。 
▲东莞市财政局12345政府热线电话分类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东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网站栏目设置、公开方式仍需完善等。2019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凡《条例》规定应公开、能够公开的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公开的事项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增强主动性和实效性;对于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
(二)完善保密审查程序。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对信息是否应该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凡是上网信息都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的,不上网。
(三)加强工作学习和交流。主动学习依申请公开工作典型案例和依申请公开领域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工作应对能力;通过加强交流,学习其他单位关于信息公开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参加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东莞市财政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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