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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本网 发表时间: 2016-02-26 字号: [ ]

2015年,东莞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按相关要求编写2015年东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一、基本情况

2015年,东莞市财政局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积极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认真做好东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履行信息公开相关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按时发布东莞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东莞市财政局于2015年2月27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东莞财政网公布了《东莞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是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5年,东莞市财政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5份,对受理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均及时给予了书面回复,对不属于东莞市财政局掌握的信息向申请人做解释说明并提供该信息掌握机关的相关信息。

三是优化完善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采取“统一搭建,分散维护”方式,在“中国·东莞”平台上进行信息公开子站点搭建并自行登录网站后台更新、维护东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东莞市政务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绩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目录系统更新情况继续纳入电子监察。2015年,东莞市财政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523条,在东莞财政网发布政府信息6827条。为进一步做好门户网站的内容建设有关工作,切实提高东莞财政网的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东莞市财政局对东莞财政网各栏目中发布信息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删除了重复或失去时效性的栏目,针对部分更新不及时的栏目,落实了各栏目信息公开责任,通过检查和整改有效加强了财政网栏目的可用性和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四是及时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东莞市财政局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2月15日,东莞市财政局公开了东莞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并与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陆续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预算,公开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公开的“三公”预算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在去年首次公开公车数量的基础上,2015年“三公”预算新增公开因公出国(境)组团数和人次。10月23日,在东莞财政网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了2014年决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0月27日,公开了本部门决算和“三公”支出情况表。其中:公开的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中安排了章节专门公开了“三公”支出明细数,并对相关支出内容进行了说明。

五是继续发挥财政微博的沟通平台作用。利用微博发布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政策和财政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对群众反映的现象问题及时进行回复、处理。2015年,东莞市财政局政务微博发布及转发财政信息、财政新闻、镇街动态、会计考试等相关信息244条。

六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东莞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全面地公开了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政府采购监管信息,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等应该公开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总计835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东莞财政网、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财政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523条,在东莞财政网发布政府信息6827条。为加强财政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互动,东莞市财政局在东莞财政网增加了“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箱”和“投诉咨询”等两个公众互动栏目。

(二)《东莞财政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东莞财政信息》,刊载市镇财政工作的最新动态、经验,财政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中央、省、市出台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全年共编制并公开60期。

(三)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东莞日报、东莞电视台、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了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民生政策以及市财政主要工作情况和工作思路,主要包括:预算报告解读,部门预决算和“三公”信息公开工作,公车改革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情况,PPP工作开展情况,市镇相关优惠政策等。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东莞市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5宗,包括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相关费用征收依据标准等方面内容。其中,同意公开5宗,部分公开3宗,信息不存在4宗,依法不属于本机构公开3宗。东莞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对于本局业务及时详尽答复申请人,对于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或不属于东莞市财政局公开的内容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2015年1月至8月,东莞市财政局财政咨询热线电话(22831111)共受理热线电话2030个,其中:会计类咨询电话956个,涉及民生及企业扶持的咨询电话237个,涉及政府性收费的咨询电话共154个,涉及群众接到诈骗信息来电咨询电话154个,其他咨询电话529个。

2015年9月至12月,根据《东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实施方案》,市直单位的投诉咨询电话整合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所有有关财政业务的投诉咨询都由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统一接听答复。自接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东莞市财政局共办结来自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196份,其中咨询类186份,主要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交通违章罚款以及驾照考试费用退款进度、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流程及进度、相关财政拨款的项目等;投诉及举报9份,主要投诉基层单位办事效率低及服务态度差、政府采购和开具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以及超范围经营;建议1份,建议拆迁户补偿金多方面考虑。所有工单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投诉情况和处理结果

(一)2015年,东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共2宗。一是(2015)东一法行初字第50号案件,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行政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后原告不服该判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于2015年8月7日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二是(2015)东一法行初字第301号,该案后因原告申请撤诉,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14日对该案作出准许撤回起诉的裁定。

(二)2015年,东莞市财政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宗,省财政厅依法审理后维持东莞市财政局作出的回复意见。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

2015年,东莞市财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减免收费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情况

2015年,东莞市财政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东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不够完善等。2016年,东莞市财政局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考虑群众的需求,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主动做好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栏目,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责任制度,各栏目的更新责任落实到人,有效保障财政网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主动了解群众的需求,根据群众知悉信息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财政政策以及群众关心的信息。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利用东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按照流程与答复要求及时办理每宗依申请公开申请,并对此进行总结,进一步了解群众获取和利用财政信息的需求,更好地指导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推动镇街预决算信息公开。建立相关机制推动镇街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开展,指示镇街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并做好监督工作。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东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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