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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来源: 本网 发表时间: 2026-01-22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开东莞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东莞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对标上级决策部署,立足“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划的关键节点,强化财政支撑与引导,推动政务公开与财政核心业务深度融合,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提效能,全面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筑牢多渠道发布矩阵,以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为核心载体,2025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68条、访问量近69.6万人次,“东莞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136条、阅读量达11.7万人次,信息传播覆盖面持续扩大。二是严格落实法定公开义务,细化主动公开目录分类,重点强化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等核心领域信息公开,确保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精准推送。三是聚焦财政重点工作宣传,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提质、重大项目资金保障等主题,通过南方日报、东莞日报等平台解读预算报告、政策举措,全年刊发媒体稿件20余篇,生动展现财政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件,上年结转1件,依法办结6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政府预决算、政府置换债券、拆迁补偿等方面。其中,予以公开26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35件,不予处理0件,办理流程规范有序,申请人诉求回应及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强化基层联动协同,指导镇街(园区)财政部门聚焦统筹财力、绩效评价、财会监督等重点,挖掘工作亮点,形成上下联动的公开工作格局。二是提升政策解读实效,针对预算报告、重大财政政策等高频关切,扩大数据化、图表化解读应用范围,配套制作“一图读懂”等材料,降低公众理解门槛。三是推进文件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审三校”制度,建立动态清理机制,全年清理失效或作废规范性文件2份,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功能,继续推进“无障碍”“适老版”的功能建设,确保各类用户均能便捷、高效地获取网站信息与服务;优化微信公众号板块设置,强化便民查询、互动咨询等功能模块,打造“指尖上的财政服务窗口”。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对民生补贴、政府采购、会计服务等热点事项,实行“政策发布”推送。常态化开展平台安全巡检和内容核查,保障发布渠道稳定畅通。

  (五)工作保障方面。一是聚焦“五关”严把工作标准,依托“三审三校”筑牢质量防线,明确责任分工、公开标准和考核要求,指定专人专岗负责信息归集、审核、发布全流程管理。二是强化质量管控,严格落实制度,每月开展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全面自查,通过系统筛查与人工复核相结合,重点核查信息准确性、链接有效性,并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定期检测反馈的问题清单抓实整改,全面提升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管理水平。三是畅通互动渠道,提升信访、咨询件办理质效,2025年收到信访件23件,按时办结23件;办理12345政府热线与民生诉求工单171件,均按要求回复。在门户网站开展4次意见征集活动,广泛吸纳公众对财政政策制定、服务优化的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66356.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

1

1

1

0

0

6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1

1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1

0

0

0

0

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9

1

1

1

0

0

6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2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5年,东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足,部分政策落地成效等跟踪反馈信息公开不充分;二是解读精准化适配性不够,针对不同群体的差异化解读供给不足,专业术语转化不够通俗;三是平台互动效能发挥不充分,公众意见征集的针对性和反馈闭环机制有待完善,互动参与度仍有提升空间。

  下来,东莞市财政局将聚焦问题整改,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深化公开内容精细化,对照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持续拓展财政信息公开维度;二是完善解读体系,针对不同受众需求,运用多种形式,将专业财政政策转化为“听得懂、用得上”的实用信息;三是升级互动服务机制,聚焦财政政策制定、服务流程优化等关键环节精准设题,落实“征集-反馈-改进”闭环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东莞市财政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相关情况。

   

  东莞市财政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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