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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本网 发表时间: 2024-01-31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东莞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涵盖2023年东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莞市财政局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从全市财政工作实际出发,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2023年,东莞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395条。主要包括: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21条;公开会计服务、财政普法、工作动态等信息86条;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04,62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财政政策、新闻动态等财政工作信息182条。

(二)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2023年,东莞市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7件,上年结转1件,依法办结56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预决算、地方债务、土地出让金等方面内容。其中,同意公开31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2件,重复申请0件,无法提供23件。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一是围绕全市财政工作重点亮点,充分发挥镇街(园区)财政部门信息宣传工作的主动性,组织稿件积极宣传东莞财政在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财政金融联动、预算绩效管理、财会监督等方面的做法成效。二是持续加大政府信息的解读力度,对预算报告、规范性文件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加强数据化、图表化解读方式,利用“一图读懂”、H5解读等形式展示,让群众更直观掌握报告内容。

(四)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一是积极推进政务网站平台的建设和优化,落实做好内容保障、栏目更新和隐患排查等日常维护工作。二是完善新媒体平台委托运营商服务合同,着重对微信公众号运营安全、保密和信息时效等作出明确要求,确保新媒体平台运营规范高效。三是响应移动互联网传播趋势,对涉及民生服务、企业补助等广泛关切的事项,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不断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有效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切实发挥“三审三校”防错纠错作用,并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定期检测的通报情况落实整改,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二是积极开展群众意见建议征集,全年在门户网站开展6次意见建议征集,广泛征求民意,提升公众的参与度和支持度,为政策文件制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2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7

0

0

0

0

0

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0

0

0

0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0

0

0

0

0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6

0

0

0

0

0

5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东莞市财政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的意识仍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充实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下来,东莞市财政局将按照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按照主动公开目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履行信息主动公开程序,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围绕民生支出、涉企资金、政府采购和会计事务等公众普遍关注,以及保障落实大湾区战略“百千万工程”“投资年”主题等重大工作部署,强化信息公开考核,加强信息约稿与采编,提高基层财政部门供稿积极性,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围绕重点热点开展解读,构建场景化解读等模式,使政策解读更贴近群众,推动政策解读工作落地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莞市财政局

2024119

 

(联系人:邝底清、谢振豪,联系电话:228311882283112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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