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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本网 发表时间: 2023-01-31 字号: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财政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方案》(财办发〔2017〕37号)以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贯彻落实国家、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22〕44号)有关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东莞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987条。其中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34条;公开会计服务、税费政策、法律规范、办事指南等便民利民信息104条;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4344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财政政策、新闻、动态等财政工作情况4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东莞市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上年结转3件,共办结6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包括财政预决算数据、征地补偿款等方面内容。其中,同意公开36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重复申请1件,无法提供26件,其他处理2件。2022年,东莞市财政局共处理政府服务热线工单212单,全部按时完成,没有超时回复。其中:咨询类48单,投诉类37单,建议类4单,求助类110单,举报类13单,内容主要涉及会计考试、采购招标及票据开具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根据市府办发布的每月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监测报告,对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切实发挥“三审三校”防错纠错作用,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针对预算报告、规范性文件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加强数据化、图表化解读方式,利用“一图读懂”、视频解读等形式展示,让群众更直观掌握报告内容。充分发挥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信息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稳企撑企、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多个方面提供了视角新颖、内容丰富的信息材料,发挥了良好的宣传效应。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利用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做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隐患排查、舆情监测、内容保障、宣传引导、日常监管等工作。持续优化微信公众号板块设计,聚焦便民服务、政务公开、互动交流三大板块,打造成在线服务、信息宣传和沟通交流平台。完善新媒体平台委托运营商服务合同,着重对微信公众号运营的安全、保密、信息时效等作出明确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依法审查。提前研判公开信息的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及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准确、表述到位,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落实党的二十大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在党的二十大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防范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3

0

0

0

0

0

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

0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0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5

0

0

0

0

0

6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东莞市财政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创新性政策解读仍待加强,特别是使用一图读懂、视频讲解、动画展示等解读方式仍不够丰富。二是宣传引导力度仍需加强,特别是政府采购、会计事务、补助补贴等与企业、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主动宣传力度仍不够大。三是依申请公开流程管理仍需完善,在前置性审核方面仍需加大力度。下来,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强化解读。围绕公众普遍关心的民生支出、涉企资金、专项债券、政府采购等重大政策,根据配套政策、实施细则或具体措施的出台情况,及时跟进宣传,做到出台一条、解读一条,让政策深入人心。

(二)加大宣传。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创新政务公开宣传载体和传播手段,以多媒体融合建设为重点进行分众化、多样化传播,实现多渠道宣传、全方位覆盖。

(三)完善管理。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接收、办理等工作环节,专人负责闭环管理。建全审查机制,引入法律顾问,对答复书的合法性、合规性予以审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增强政府公信力。

(四)提升效能进一步完善业务培训机制,通过举办讲座、主动向其他单位借鉴经验等多种方式,增强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完善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流程及职责分工,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30日

 

(经办人:财政局办公室谢振豪,联系电话:2283112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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