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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16年全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大会
来源: 本网 发表时间: 2016-04-13 字号: [ ]

3 31 日,东莞市召开2016 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大会,张科常务副市长、罗斌副秘书长等市领导以及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各镇街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以及财政、经信、环保、水务等部门负责人,重点企业代表共30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正式印发了《2016年东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严格贯彻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2016年节能减排示范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年度目标、重点项目、长效机制建设和保障性举措等,是示范建设工作开展的重要指挥棒。

东莞市将继续坚持严控增量与优化存量相结合,完成既定计划任务与深入挖掘潜力相结合,示范项目建设带动、政策机制创新引领与监督问责推动相结合,增强责任意识、夯实工作责任和加大项目扶持相结合等原则,保证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力争全面实现预期示范效果。

在项目建设上,节能方面,继续实施电机能效提升及注塑机节能伺服改造,实施千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技改工程,加快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完善市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升级,实施锅炉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等,同时大力推进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加工贸易等领域的节能降耗。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要抓好水污染治理和大气污染治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截污主干管断头网接驳工程、石马河流域和水乡地区截污次支管网、存量垃圾集中处理场地落地等基础工程,着力推动集中供热项目建设、重点污染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计划,清洁能源替代或小锅炉淘汰项目。

  在政策机制创新上,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着力完善能源指标与收费政策,探索实施绿色金融政策,积极开展能效对标工作,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和生态补偿等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策引导与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多措并举、共推节能减排工作的新格局。

  在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上,将进一步强化节能统计预警和运行监测,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统计及总量减排考核,强化执法监察,建立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节点数据的通报制度等,从而建立起完善的可检查、可考核、可通报的高强度工作机制。

  2016年,东莞市将严格执行该行动计划,确保全面实现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指标比2010年下降26.7%,降至0.485吨标准煤/万元以下;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在2010年排放量的基础上下降28.8%30.3%41.4%39.6%,分别控制在11.20万吨、1.62万吨、8.04万吨和12.27万吨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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