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石油价格补助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中央财政2015年城市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18〕222号)等油价补助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现将东莞市2015年度城市出租车油价补助清算资金发放明细予以公示。
一、补助对象
此次城市出租车行业油价补助清算资金的补助对象为2015年1月至12月期间在我市按规定运营的出租车。
二、补助金额
此次城市出租车行业油价补助清算资金额为8601400元,根据“广东省综合运输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燃油系统”数据,车辆营运时间按月折算,2015年折算后车辆总数为7245.42辆,每辆补助标准为1187.14元/年,98.92元/月。
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如有疑问,请向市交通局、市财政局联系。市交通局联系人:彭悦成,电话:22002257;市财政局联系人:邹超,电话:22831023。
附件:关于东莞市2015年度城市出租车油价补助清算资金发放明细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