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集聚一大批新时代创新人才,为清溪镇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清溪镇印发《清溪镇高层次人才补贴暂行办法》,对高层次人才进行补贴。
一是明确补贴对象。该办法中的补贴对象是2018年1月1日前个人档案已调入清溪镇,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被评为东莞市特色人才特级、一类、二类、三类人才的人员。二是明确补贴条件。相关高层次人才自人事档案调入清溪镇后,须在镇内企业工作满一年,并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三是明确补贴标准。符合补贴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中,特级特色人才可申领12万元,博士研究生可申领10万元,硕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员可申领5万元,其余四类特色人才可申领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