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上级关于“加快投资评审进度”的指示精神,近年来,市财政局多措并举,优化评审流程和压缩时限,投资估算、概算、招标最高限价(预算)的审核时限得到有效缩短,评审时间在全省处于较低水平。2019年,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建设,推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速提效,确保在我市“执行力建设年”中开好头、起好步。
一是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建设方案规划,并及时对我局出具的审核结果征求意见稿进行反馈,若未能及时反馈或补充相关资料,我局将视同建设单位认可评审结果。若因此延误评审进度而影响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落地时间的,我局将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咨询、设计单位编制的成果文件未达到行业规范要求而影响评审进度的,要求委托单位对其进行处理或暂停承接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前期编制工作。
二是继续强化内部管理。优化审核流程,做好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进一步提升业主单位、建设单位和镇街(园区)基层配合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优化评审环节。取消招标最高限价评审环节,由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依据批复概算内容直接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最高限价进行招标,招标最高限价不能超出批复概算相应内容造价,此举节省评审时间15个工作日,可压缩完成投资估算、概算及招标最高限价(预算)评审总时限的37.5%。
四是制定统一的建设标准。会同不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适合我市财政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并根据统一的建设标准制定相应的造价经济指标,以此规范审核工作,减少估算评审时间,实现标准化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