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财政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夯实园区预算纳入市人大试点监督基础,松山湖通过“四步走”,加快预算执行,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率。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出台《松山湖财政预算管理考核及问责暂行办法》,每年1月份对各预算单位上年预算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预算管理考核内容包括部门综合预算支出进度和预算管理质量。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实施核减部门公用经费供给、年度约谈、通报批评、取消部门评先等问责措施,进一步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松山湖建立了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系统将对预算执行差(特别是执行进度排名后十位)的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并自动限制该单位的用款业务,待单位整改并将整改资料提交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正常用款。
三是实行每月通报和约谈机制。松山湖财政部门于每月15号前将上月部门财政预算执行数据、排名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工作措施整理后形成每月综合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印发至各预算单位,并抄送部门分管领导。同时,召集预算执行靠后的单位进行约谈,共同研究提高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的对策。
四是科学控制预算规模。松山湖在2019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中引入“部门预算申报限额”机制,即按2018年预算一般专项批复数压减5%后的规模设定为部门2019年预算申报限额。要求各预算单位在预算申报环节按轻重缓急在限额内安排项目,编实编准2019年预算。对与预算执行差(2017年及2018年1-7月执行进度低于时间进度的)的单位,预算申报限额进一步压减5%,即累计压减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