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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镇出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
来源: 本网 发表时间: 2019-02-21 字号: [ ]

为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黄江镇出台《黄江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预算单位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明确组织管理。方案明确黄江镇财政分局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主管单位,建立绩效评价工作队伍,统一规划评价工作及组织实施,并负责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备案及审核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研究拓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应用领域等。项目单位需配合财政分局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二是明确实施范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包括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重大支出项目、跨年度较长且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以及专项补助项目。项目均须由实施单位按照规定先行自评,再由镇财政分局组织评价或委托中介机构评价。

三是明确实施类别。评价类型包括项目实施中期评价以及项目完成总体绩效评价。评价主体包括项目实施单位以及镇财政分局。结合实际情况,项目实施单位需在项目中期或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自评,《试行方案》对自评报告内容作出规定,包括可行性方案比较、资金使用情况、项目阶段完成情况等,实施单位需将自评报告报送至镇财政分局备案,由镇财政进行抽样复核、审查。

四是明确结果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部分项目的资金使用调整依据、审计等监督依据以及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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