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美丽虎门建设,虎门镇出台《虎门镇美丽乡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从建立全镇环境设施建设项目库、建立项目奖励机制、完善项目入库审核督查检查工作等方面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一、建立全镇环境设施建设项目库。全镇乡村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行申报、审核和成果检查机制。项目申报以社区为单位,筛选规划科学合理、社会效益好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经营投资性、日常维护性、河道清理和市统筹补贴等项目原则上不予入库。
二、建立项目奖励机制。入库项目实行“分档投入”的奖励机制,当年度投入按上一年度社区纯收入进行分档。对社区年度投入,由镇财政分四档给予奖励。奖励机制暂定实施三年,从2018年度起至2020年度止。
三、完善项目入库审核督查检查工作。由镇党政办、财政、住建、市政、社资等职能部门组成项目入库审核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入库审核、进度督导、成果检查和奖励发放工作。审核小组按流程完成项目审核,做好项目督查以及项目的成果检查工作,项目奖励按年度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