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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镇严格落实“三结合”完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
来源: 本网 发表时间: 2018-09-18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东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的有关规定,黄江镇以出台《黄江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为抓手,持续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一、实现绩效目标申报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加强绩效目标管理。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需按照《黄江镇镇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提供项目的可行性方案,明确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同时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的质量审核,重点对预期绩效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步骤、资金使用进度、相关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检查,确保支出绩效与项目预算相匹配,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二、实现部门自评与财政评价相结合,落实支出绩效评价。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对照年初绩效目标,对投资额达100万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跨年度支出项目等进行绩效自评。镇财政对各部门报送的自评报告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并选取部分重点支出项目,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得出综合、全面的绩效评价,有效落实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照绩效评价结果,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督促单位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同时将发现的问题作为改进今后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评价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相应扣减下年度预算并实施问责,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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