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争当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推动经济发展质量根本性提升,市财政局通过四项举措,大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倍增计划”。用好“倍增计划”专项资金,在创新驱动、智能改造、融资租赁等方面为试点企业提供重点支持。同时新增安排1亿元,大力支持推进协同倍增。与莞民投按照1:2的出资比例,加快设立产业并购母基金,重点支持我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等实施兼并重组,加快推动试点企业做大做强。
二是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升级版。在“科技东莞”专项资金20亿元的基础上,新增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大力支持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中子科学城、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重大项目及科研平台建设,推进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和核心技术攻关。
三是深入推进降成本行动计划。根据《东莞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降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大力降低企业税费、融资、人工、物流、用地、用能等外部成本,引导企业利用先进技术挖掘降成本潜力,通过内外发力实现减负与提质的双重效益。上半年共为我市企业减负229.81亿元,有效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四是完善现代产业政策体系。研究制定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协同倍增、总部经济、人工智能、独角兽、科技金融、重特大项目招商引资奖励等一系列科技产业政策,为我市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