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是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塘厦财政分局遵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部门协作,着力打造阳光财政,确保人民群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部门预决算信息。
一、扩大部门信息公开范围。除塘厦镇财政全额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均需公开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信息外,塘厦镇财政原则上要求市属派驻单位要自行公开预决算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范围。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框架。根据市财政工作部署和塘厦镇实际情况,制定“一通知五附件”的预决算信息公开范本,主要涵盖部门概况、部门预决算信息、部门“三公”预决算情况表及其他注意事项等,保证信息公开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三、加强部门间的通力合作。塘厦镇各部门拟公开资料、预算批复资料和财务报表资料报送塘厦镇财政部门检查核对后,由党政办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由相关负责人加具审查意见,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