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社保基金的公平分配,推动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自4月起,我市全面启动社保基金银行分配招投标工作,综合考虑银行利率水平、综合实力及地方贡献度等因素,遴选优质银行承担社保基金的定期存款业务,着力提升社保资金收益水平。主要包括:
一、明确资格范围,合理设置标的
除外资银行和村镇银行外,所有商业银行在东莞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总行或市分行)都可参与投标。部分银行如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东莞农商行等,虽然国有股权占比较低,但考虑到其经营规模大、综合实力强、地方贡献度高,仍将其纳入招投标范围,充分体现政府对优质银行业务的支持,也有利于分散风险提高收益。
按照评标得分将中标银行分为五档,第一档为1-3名,每间银行分配10%,共30%;第二档为4-7名,每间银行分配7%,共28%;第三方为8-11名,每间银行分配5%,共20%;第四档为12-16名,每间银行分配3%,共15%;第五档是余下银行,平均分配剩下的7%,但每间不超过1.5%。
二、提高存款利率,优化存款期限
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分指标主要包括资金安全性、存款利率上浮率、对地方贡献和服务质量等内容,采取百分制方式计分。其中,投标银行的报价存款利率须按照人行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不低于30%。
为提高收益水平,社保基金银行定期存款统一办理为三年定期存款。为体现统一性和公平性,存量定期存款到期后,仍在原存放银行办理续存,期限统一为三年,利率按照该银行当年度中标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