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东莞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法治财政和推进税制改革为中心,主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努力推进财政法治工作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每年初专题会听取和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同财政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按照市依法行政考评工作部署,制定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自评工作分工方案,开展自查自评,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考评材料。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按要求编制权责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我局现行的权责清单的抽象行政行为、政府内部管理行为、原则性管理或监管规定、行政复议、行政指导等事项进行了梳理。经梳理,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实施目录共43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检查9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7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同时,针对上述我局43项行政权力事项,配合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及广东政务服务网改版工作,明确依法办事程序,有效规范和监督我局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落实简政强镇事权下放。按照市全面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我局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制定了《东莞市财政局简政强镇工作实施方案》及《东莞市财政局简政强镇下放事项操作规程》,并分别与34个镇街(园区)签署了《行政委托协议》,完成了执法专用章的交接工作。三是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我局已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网,其中零跑动事项1项、现场受理+快递送达事项1项,即来即办事项1项,已达到95%以上办理事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其中“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事项,制定并印发了《东莞市财政局商事登记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指导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做好对东莞市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所推送的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和违法线索的监管工作,督促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代理记账机构及时办理代理记账许可,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代理记账机构的许可信息已在“信用东莞网”进行公开,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信用东莞网”查询到代理记账机构的资质情况,通过信用约束的创新方式实现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四是做好相关事项清理工作。根据市编办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和中介机构清理工作、市法制局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要求,及时清理了涉及我局行政许可服务中介、证明事项项目。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严格将征求意见、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二是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研究、审慎回复意见,对其他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法制局等单位发送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从财政角度仔细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已废止、失效文件标注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已废止、失效文件标注工作的通知》(东法〔2018〕1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由我局起草或牵头起草的已废止、失效的市政府文件和自行制发的文件进行梳理核对,其中在“中国·东莞”政府网站有关栏目需标注有关文件10份(包括已失效文件7份,已废止文件3份),并已上报市政务服务办协助标注;在东莞市财政局官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标注有关文件8份(包括已失效文件5份,已废止文件3份),已全部完成标注工作。四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我局对2018年1月15日前涉企政策文件进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共清理出文件10份,其中8份予以保留,2份予以废止。同时,确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在公文办理流程中设置“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环节,加强对我局起草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以防止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财政政策的出台。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我局严格按照《东莞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东莞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落实各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重大行政决策纳入局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发布了2018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听证目录,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了专家论证质量,加强合法性审查,事前做好风险评估,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两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物管中心及东财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局长、分管副局长、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的岗位责任,做到分工明确、权责一致。二是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三是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今年4月25日、9月20日,我科分别就当事人的申请听证一案,组织召开了两次行政处罚听证会。听证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不仅提高了我局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对当事人、到场旁听的执法人员起到良好的教育作用。四是开展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我局的实际,主要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类案件进行抽查,,就文书制作、违法主体、委托手续、救济程序告知、证据提取、卷宗归档、许可审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问题和建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整改落实。五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对于已离职、调任及时办理执法证注销,对于新进人员及时组织执法证培训考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登记。
(六)健全救济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财政信访工作,严格按照《东莞市财政局信访工作制度》,依法受理和处理信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依法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信访。本年度共处理各类信访投诉、咨询事项232次,对群众的网站留言、来信、来电信访事件及时妥善处理,不推诿、敷衍、拖延,及时办结。
(七)完善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和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打造“透明预算”和“阳光财政”,全面提高财政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水平。制定《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做好计划备案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及《转发省财政厅关于重申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和公开工作的通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二是推进财政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公开财政部门实施行政审批运行流程。认真推行财政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平台、网站、微信等形式实施政务公开,力求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具体、通俗易懂,及时有效。本年度共在各类平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6858条。四是按时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06份。
(八)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积极参与“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受市普法办邀请参加了东莞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评议活动分为社会评议和现场评议两个阶段,其中我局获得社会评议成绩第一。在现场评议阶段,我局等5个单位分别作“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报告,通过社会评议和现场评委点评,我局被评为我市首届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履职优秀等次。二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制度。抓好《东莞市财政局2018年学法计划》的贯彻落实,将宪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同时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共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PPP法律实务等法律法规、财政、经济、行政管理等知识讲座12场,累计参加听课的有3000人次。三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制定我局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重点宣传活动。利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重大宣传活动,通过板报、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财政法规政策,为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
本年度,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距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涉及行政审批标准化、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等新型和综合性业务,机关工作人员尚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普法宣传形式、宣传地点、宣传内容比较单一,缺乏创新。以案释法常态化不足,由于我局的执法业务较少,执法科室也没有形成定期收集案例制度,执法文书释法说理性有所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9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进全市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的提升,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工作落实。对照《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抓好督促检查落实。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发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目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听证工作,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
(三)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不断提高干部法制水平;加强对财政事业的普法宣传工作,丰富宣传手段,扩大普法效果。
(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结合“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加强行政许可目录的动态管理,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规范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同时加强对向镇街委托事权的规范化管理,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行政审批标准化模块录入、网厅建设、简政强镇等几项工作联系起来,综合协调,确保同步推进,在保证审批质量的前提下,做到高效便民,运作顺畅。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国家、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等工作。明确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考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