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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财政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 本网 发表时间: 2018-11-12 字号: [ ]

2017年,东莞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支持指导下,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6-2020 年)》,市委、市政府《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促进我市财政事业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全面试点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并同步部署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构建财政支持“倍增计划”的资金和政策保障体系。用好“倍增计划”专项资金,在创新驱动、智能改造、融资租赁等方面为试点企业提供重点支持。配合市科技局制定创新驱动发展升级版行动计划,并牵头制定了支持设立国际技术转移基金实施方案;会同市金融局修订完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政策,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优化企业新三板挂牌补助政策。出台了《东莞市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东莞市市级财政到期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和《东莞市市属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顺利通过了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建设的考核验收工作,我市三年示范期的最终得分为97.75分,以高分通过了国家考核,已累计获得中央12亿元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奖励资金。完成我市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全市33个镇街(园区),593个村(社区)已全面建成公共服务综合平台,考评优良率100%,群众满意度超过了90%

二是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绩效评价力度。认真审核批复绩效目标,纳入2017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项目563个,选取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等20个评价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其中3个项目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评价。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政府采购基础工作,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监管。做好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的资源整合与互联共享工作,实现了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操作系统对接。完成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做好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招标工作。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全面加强资产管理。组织开展我市 2016 年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按时按质组织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加强二类事业单位物业出租出借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二)规范决策程序,财政决策依法科学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试行)》和《东莞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要求,把重大行政决策纳入局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发布了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建立健全了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了专家论证质量,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至今我局聘请了两家律师事务所统一作为我局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并采取向市法制局、公职律师所和本局法律顾问咨询审核等多种形式,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

(三)完善财政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制定了《东莞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六份文件。我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及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东莞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东莞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管理办法》、《东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东莞市财政局关于成立重大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东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和《东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暂行办法》等6份工作制度并经局党组批准颁布施行。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对“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同时根据市府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函〔2017118号)文件要求,对1988年以来清理责任单位为市财政局的市政府文件牵头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3件,其中保留14件,废止7件,宣布失效20件,适时修改2件。此外,还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及时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落实到位。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及时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明确调整、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内部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编制办事指南,完善取消下放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二是积极对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种证明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精简压缩办事手续和周期,优化办事流程,办事程序更加高效、便捷、合理。三是开展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建立权责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和收费总清单,在财政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实时公开、及时更新。四是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在清理规范行政权力的同时,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切实减少工作环节,不断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局长、分管副局长、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的岗位责任,做到分工明确、权责一致。二是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三是健全内控制度。全面推进财政内控工作,我局制定了1+8+24内部控制制度,初步构建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四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对于已离职、调任及时办理执法证注销,对于新进人员及时组织执法证培训考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登记。五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财政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除涉密信息之外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政府债务、政府采购、评审业务、绩效评价等信息,推送法规政策解读,并按要求开展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等信用信息和执法决定“双公示”。

(六)加强法治教育宣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把法治教育贯穿财政工作始终,切实加大法治财政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学法。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财政建设为主线,制定了《东莞市财政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等学法制度,形成由局党组领导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围绕财政工作开展培训。建立举办专题讲座制度,我局通过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为财政干部职工授课。2017年,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实务、PPP法律实务等法律法规、财政、经济、行政管理等知识讲座12场,累计参加听课的有3000人次,开拓财政干部的视野,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重点宣传活动。利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重大宣传活动,通过板报、大屏幕、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财政法规政策,为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本年度,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距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尚欠规范;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仍有待创新等等。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局将立足新的起点,深入贯彻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提升行政决策水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营造幸福和谐的社会氛围,推动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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