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莞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的带学促学作用,以领导班子带头学、干部职工跟着学的方式,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党小组集体学习、学法考试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使全局形成了浓厚的法治理念和学习氛围,将法治理念融入各项工作。
2.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制定《中共东莞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财政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认真研究审议年度财政普法工作要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诉案件等事项。带头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推动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提升;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述法”要求,每年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进行述职报告,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3.配合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部署,一是组织我局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流程全面自查,系统梳理政策制定全流程材料,完成卷宗材料收集。二是修订完善《东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三是组织各执法科室自查并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要素。四是推动全局执法人员加强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3次市级法律知识模拟考试模拟测试,发动执法人员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检验抽考准备,切实支持参与创建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职,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1.稳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印发《东莞市深化“十五五”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下沉财力支持镇街(园区)建设,防范基层“三保”风险。
2.持续改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快建立政府采购综合监管平台,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流程规范化水平和监管智能化水平。研究制定促进工程招标及政府采购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实施方案,完善招投标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3.深入推进预算绩效改革。入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试点地市,优化国资布局和结构,深入探索拓宽可持续的预算收入来源,做大做强国资预算规模。开展成本预算绩效试点,鼓励镇街同步开展试点,共建全流程成本管控链。
(三)强化程序管理,保障财政决策依法规范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一是在制定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行政决策事项时,严格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各项要求。强化财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编印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修订完善《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办法》,通过调整进度款比例、加强隐蔽工程管理、压实违约处理责任等,促进项目建设资金高效使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2.开展政策文件清理。一是落实省、市有关部署,先后组织开展涉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不一致、与省政府废止和修订的规章不一致,以及实施期限届满的政策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完成文件修订1份,有效发挥政策文件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清理工作的函》的工作要求,对市财政局2024年12月31日前出台且现行有效、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36份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及清理。经自查,8份存量政策文件已经完成公平竞争审查。
3.健全内部合法性审查体系。出台《东莞市财政局公职律师管理细则(试行)》,规范了公职律师在申请、业务管理、考核及注销等环节的管理要求,有序推动公职律师参与局内法律工作,提高法律业务能力的。
(四)发挥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
1.持续提升执法能力。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财政系统2025年度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的通知》,开展全市财政系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全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二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累计对33个镇街(园区)财政分局的90份案卷进行评查,评查优秀率达97.8%。
2.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关于规范东莞市涉企行政执法的工作措施》等工作部署,我局在部门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集财政部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围绕“乱处罚、乱罚款”等重点整治内容,对近两年行政执法案件、涉诉案件和信访投诉案件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自我监督。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通过“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主动向社会公示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年度检查频次上限、检查计划等相关内容。配合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亮证入企”试点工作,执法人员入企检查通过“粤执法”平合出示行政执法电子证件,推动实现入企留痕。
3.强化“三项制度”刚性约束。落实执法公开制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依法于七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东莞”网站公示。持续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强调程序要求、规范文书要式,全年作出的11件行政许可决定,14件行政处罚决定、42份行政裁决均经法制审核。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执法案件前端风险把关,实行法制机构、执法科室、法律顾问三方合议。对政府采购、会计和资产评估等领域监管问题,在案件调查阶段就事实、结果、程序等方面全面审核,从源头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法律风险。
(五)强化权力制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做好涉诉事务工作。我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实施各项具体行政行为。2025我局相关行政诉讼案件有5宗,法院均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复议案件共9宗,其中6宗已由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另有3宗仍在审理过程中。
2.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强化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等核心领域信息公开,确保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精准推送。2025年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404条,通过南方日报、东莞日报等平台解读预算报告、政策举措,全年刊发媒体稿件20余篇。二是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职责。2025年依法办结政府信息公开62件,办理流程规范有序,答复结果及时有效。
3.依法依规办理信访工作。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要求,秉持审慎研判、认真核查、依法处理的原则,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全年通过一体化信访系统、来信、上级转(交)办等多种渠道,共受理信访事项23件,目前已办结19件,4件正在有序办理中。所有已办结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置,未因信访问题引发负面舆情或群体性矛盾。
(六)加强普法宣传,持续提升财政普法实效
1.落实普法责任。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制定《东莞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东莞市财政局2025年度重点普法责任清单》,为全市财政系统普法工作提供指导。立足财政职能,通过业务培训、活动答题等形式,重点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内容。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日,充分发挥“党建+普法”的作用,积极参与市2025年宪法宣传周暨东莞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答题互动、交流讲解,以及派发法律读本和普法宣传纪念品等方式,充分吸引广大市民群众的参与。
2.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及时更新《东莞市财政局2025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清单》,通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普法讲座,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运用财政讲堂、学习强国、e财学等组织法律学习,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财会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升财政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2025年,东莞市财政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财政主责主业,在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实效仍需增强。在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普法活动更多聚焦在管理和服务中普法,面向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的渠道有待拓宽。二是法治思维仍需提高。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2026年,东莞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对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明确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深度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确保严格公正执法。二是推进普法与财政相结合。推动普法与财政的深度整合。加强市镇财政普法宣传的力度,健全全市财政系统普法宣传队伍的建设,借助以案说法、文体活动等多样的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方位做好“九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在总结我局“八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普法工作策略,持续推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财政工作各环节。通过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特别强调在财政政策制定解读、行政执法流程及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财会监督等管理环节中普法,有效提升东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