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美森泰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因不服《行政处罚告知书》(东财告知〔2026〕42号)提出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等规定,本机关定于2026年7月17日周五下午15时在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7楼A会议室(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举行公开听证,请持本通知准时参加。
本次听证由本机关工作人员刘清宇为听证主持人,周晓聪、翟萃琦为听证员,喻崟燊为书记员。如你公司认为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申请回避的,可在听证举行前(2026年7月17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具体理由。
如你公司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前(2026年7月17日前)提出并说明具体理由,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听证,又不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终止听证。
你公司参加听证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可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在听证举行前提交由你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参加听证时应携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二、有证人出席作证的,请自行通知证人出席作证,并在听证举行前(2026年7月17日前)将证人身份信息告知本机关。
三、本次听证为公开听证。如你公司认为不宜进行公开听证的,请于收到本通知起3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
联系方式: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东莞市财政局(法规税政科),联系电话:0769-22831165。
东莞市财政局
2026年7月8日
文件下载: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