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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本网 发表时间: 2025-02-05 字号: [ ]

  2024年,东莞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和具体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强化法治财政理念,健全依法理财机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升。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与法治财政建设融合深化。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政治忠诚教育、党性教育,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时刻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为标尺,筑牢法治底线。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带学促学作用,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学法懂法守法,持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和法治素质。二是注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财政工作中。深刻把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上级部门提出的贯彻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贯彻落实措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到收入组织、过紧日子、“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基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专项债券管理使用等财政领域重点工作中,确保传达学习贯彻的意见切实转化为落到实处的工作。

  2.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并落实《东莞市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在具体工作中,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事项,认真听取法治建设专项汇报,审慎讨论重大行政决策,研究审议年度财政普法工作要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律顾问选聘、公职律师荐选、涉诉案件等,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

  (二)提升管理水平,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内涵,用好改革“关键一招”,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要发展。围绕合理划分市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收入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财政管理等方面深入开展调研,持续加强改革方案的系统筹划和整体设计。

  2.深化预算绩效改革管理。开展同一政策或同一类型预算项目体系化评价,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创新推动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一体化开展。大力推进成本绩效管理,将成本效益分析贯穿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推动构建“事前核成本、事中控成本、事后评成本”管理链条,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降本增效。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18家采购代理机构共90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四类”违法违规问题82个,对57个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作出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二是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政府采购活动降本增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通知,通过落实“承诺+信用管理”、减免保证金、实施预付款和质疑回复公开制度,切实维护我市政府采购公平公正,促进政府采购活动降本增效和便民利企。

  (三)加强程序管理,保障财政决策合法规范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继续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将修订《东莞市财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作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在局官网公开,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2.完善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继续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行政执法、纠纷处理等事项提供法律支持,防控法律风险。2024年配备2名公职律师,积极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3.开展政策文件清理。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部门间联席会议和市司法局有关工作部署,一是开展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财政职能,对10份文件提出废止建议,1份文件提出修订建议。二是制定《东莞市财政局开展“限制竞争条款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局各科室梳理出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31份,审查后未发现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以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情形。

  (四)落实行动计划,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1.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根据《东莞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于2024年制定和修订了《东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管理规定(试行)》等5项制度,促进我局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强化执法能力提升。一是启动2024年行政执法规范化培训。开展全市财政系统约318名行政执法人员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并组织全员考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执法案卷评查。分批次组织开展全市财政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工作,累计对35个镇街(园区)财政分局(以下简称财政分局)的64份案卷进行评查,评查优秀率首次达到100%。

  3.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坚持运用线上执法平台办案。2024年我局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37宗,均依托“粤执法”平台、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系统、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等线上平台进行,依法对行政执法结果进行公示。二是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加强执法案件前端风险把关,推行法制机构、执法科室、法律顾问等合议机制,对政府采购、会计和资产评估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审核。全年共计对71份行政执法决定作出法制审核。

  (五)强化权力制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做好涉诉事务工作。我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实施各项具体行政行为。2024我局相关行政诉讼案件有3宗,法院分别判决驳回上诉和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行政复议案件有24宗,行政复议机关均作出维持决定。

  2.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要求发布需主动公开的信息,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有效指引,确保重大财政政策和重要财政工作信息及时传递。2024年市财政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93条、访问量近91.8万人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7条、阅读量近16.2万人次。二是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职责。2024年,东莞市财政局依法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9件,已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达100%。

  3.加强信访工作。我局始终坚持将《信访工作条例》与具体信访工作案例结合,按照如实取证、谨慎研判、认真核查、依法处理等工作要求,积极化解信访矛盾,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通过一体化信访系统、信函、上级部门转(交)办等渠道共收到信访件18宗,其中1宗正在办理阶段,其余17宗均已办结,未引发群众矛盾造成舆情现象。

  (六)强化法治思维,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强化财政普法责任。印发《东莞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东莞市财政局2024年度重点普法责任清单》,为全市财政系统普法工作提供指导,建立财政分局定期报送普法动态信息机制,择优选登我局官网“财政普法”栏目。面向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会计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多场次普法业务培训,集中解读新出台的财政法规。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宣传日等主题,组织“党建+普法”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居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普法讲座,现场组织宪法有奖问答活动,充分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

  2.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制定《东莞市财政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清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普法讲座,并依托财政讲堂、学习强国、e财学等平台以及组织学法考试,引导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财会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升财政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针对2023年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我局一是丰富了普法形式,通过开展“党建+普法”进社区、宪法有奖问答等贴近群众生活的普法活动,提升了普法宣传教育成效。二是根据2023年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在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我局获得优秀等次。

  一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仍需提升。我局目前运用“粤执法”平台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类型较为单一,“粤执法”平台非现场执法、云巡查、云笔录等功能模块实操经验不足。同时,“粤执法”功能不能完全涵盖我局行政执法所需,还需开展线下工作进行补充完善,这需要我局结合执法办案平台的优化调整,不断梳理完善行政执法办案流程,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办案能力。二是普法实效仍需增强。在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普法活动更多聚焦在管理和服务中普法,面向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的渠道有待拓宽,需要进一步运用新媒体采取新方式多角度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提高普法的吸引力和互动性,提高公众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学法、尊法氛围。三是法治思维仍需提高。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这需要财政干部加强学法用法自觉性和系统性,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二)强化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八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提前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总结我局“八五”普法工作情况。加强对各财政分局普法工作的沟通指导,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继续贯彻落实《东莞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行政执法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质量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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