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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本网 发表时间: 2024-01-24 字号: [ ]

2023年,东莞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等工作要求,全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建立健全财政法治制度体系,严格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持续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财政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全体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开展全员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财政法治建设有效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等,并对学习内容进行了研讨。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论述、批示列入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进行学习,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在局内各党支部、党小组会上进行传达,并分解任务到科室加强督办,建立闭环落实工作机制。

2.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与要素保障,落实工作简报机制,定期向上级反馈工作落实情况,提高工作谋划水平和推进力度。对标市委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重点工作,梳理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逐一细化落实财政资金安排。健全财政支持政策体系,围绕构建“1279”典型引领体系和典型镇村建设,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及时、保障有力。

3.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带头尊法学法,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专项汇报,讨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研究审议年度财政普法工作要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财政法治工作。严格执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省财政厅工作部署,做好财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依法依规开展财经纪律执行监督,不断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

(二)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1.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改革,一是优化全方位评价工作机制,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改革。二是持续优化完善转移支付体制,科学有序推动财力下沉。三是探索推动REITs、特许经营权转让、基金+”“专项债券+”组合式融资等创新政府投融资体制。四是修订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有关规定,持续提升涉企资金申报服务水平。通过财政体制改革,依法合规抓好财政收支管理,保障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2.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绩效一体化改革。一是优化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提高预算编审科学性。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督导,强化重点评价权威性与影响力。三是聘请第三方机构,确保评价基础质量。四是强化结果应用,发挥绩效管理实效。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切实抓好落实,开拓创新,深化管理,提质增效,促进绩效更好服务于预算管理,助推预算绩效一体化有机融合。

3.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根据我市《关于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任务分工,打造一平台多终端政策兑现线上服务体系,以应进尽进为原则,推动60项惠企利民政策补贴项目进驻莞财扶助平台,推动实现惠企政策统一申报、全程网办、一网兑现。全面落实“‘承诺+信用管理准入做法,简化资格条件形式审查,实现供应商只需提供规范格式的承诺函即可替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资格证明材料,切实简化企业投标流程。建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制度,强化末端执行管理,督促采购人及时、规范做好履约验收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三)加强财政政策制度管理

1.扎实做好政策文件动态管理。将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作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印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2023年制定和修订部门规范性文件3份,均严格履行法定制发流程。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开展2017年以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我局职能,梳理出我局牵头制定的文件14份,根据规范性文件实际适用情况,提出保留、修订、废止等意见。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梳理未发现存在违反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内容。

2.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定了《东莞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明晰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范围、受理渠道和工作流程。开展了2022年现行有效政策措施和2023年新增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共梳理出26份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未发现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情形。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东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表》并在官网公示,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责。综合运用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粤执法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双公示平台等线上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结合各行政执法平台信息,梳理形成《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汇总表》,明晰操作要求,依法按期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对59宗行政执法决定作出法制审核意见书,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查中的作用,严格把控审核关。

2.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2023年下半年开展全市财政系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通过交叉初评,综合复评和集中研讨等环节,对33个镇街(园区)财政分局报送的61份案卷进行细致评查,针对评查结果提出完善建议,有效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2023年案卷评查优秀率93.4%,与2022相比上升5.9%2023年案卷评查不合格率1.6%,与2022年相比下降3.1%,有力促进了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3.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根据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核实本单位执法岗位的持证人员情况,按流程为6名执法人员办理了初次申领和到期换证流程,并注销了63名持有国家执法证但日常不在行政执法岗位具体从事行政执法业务人员的执法证,切实保障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结合我局实际,组织我局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讲座,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及能力。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1.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3年我局共办理36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我局负责答复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经征询意见,所有建议、提案人(单位)均对我局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2.做好涉诉事务工作。2023年度我局共发生3宗行政复议案件,复议机关均维持了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宗,无败诉案件。其中1宗一审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余下2宗正在二审审理中,尚未判决。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落地落实,2023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

3.推进政务公开。东莞财政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450条,确保主动、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监督、绩效管理等财政管理信息。通过提高数据准确性,强化重点信息分析提炼,限时办结问题回应等,推动各项政策措施顺利贯彻落实。2023年以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7件,上年结转1件,已办结56件,2件在办理中,已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达100%

4.加强信访工作。严格落实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稳妥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2023年,通过一体化信访系统、信函、上级部门转(交)办等渠道共收到信访件18宗,比2022年减少7宗,主要是反映自身诉求或对其他单位举报事项11月,我局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达100%

(六)加强普法学习宣传

1.积极落实普法责任。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东莞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统筹全年普法工作安排,推动全局各科室落实财政普法责任。通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召开业务培训会、现场派发普法宣传册和纪念品、发布普法案例等方式,向预算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会计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社会公众等多场次、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2.深入开展法治学习。依托财政讲堂、学习强国、财学、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和云课堂等平台,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等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引导财政干部通过线上学习掌握各种法律法规,推进财政干部常态化学习。线下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保密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涉诉业务科室参与旁听行政庭审3次,实现零距离,面对面的普法教育。

3.推进法治文化建设。20234月举行东莞市非税收入征管培训班,针对《民法典》涉及财政职能的相关规定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结合日常实践工作经验,对非税收入应收尽收、挖潜增收,闲置物业和配建物业处置等方面进行集体研讨,推动财政干部深入掌握《民法典》在财政行政执法、放管服改革工作方面的指导意义。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宣传深度仍有提升空间。一方面,普法的形式和载体较为传统单一。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普法受众有限,要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创新能力,挖掘贴近群众生活、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成效。另一方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仍需不断增强。部分领导干部学法积极性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加快法律知识更新,优化法律知识结构,将所学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培养形成良好的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通过参加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我局的执法案卷在执法文书填写、立案归档方面,与《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的通知》规定的标准仍有部分不一致的内容,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仍不够全面,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强,需根据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有关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继续贯彻落实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意见,持续深入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发展。

(二)推进普法与财政相结合。结合我局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打造具有财政特色的普法宣传体系,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实效。强化全市财政系统普法宣传队伍建设,以以案说法、文体活动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三)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修订完善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对符合要求的行政相对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行政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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