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东莞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东莞建设规划(2021-2025)》《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的组织领导,坚决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0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多形式全覆盖开展学习,迅速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2.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9月21日,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本,以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
(二)落实法治东莞建设部署,践行“依法理财”理念
1.加快预算管理改革。制定出台全市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实施意见,全面开展新一轮预算管理改革,以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为抓手,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深化“数字财政”系统应用为支撑,创新预算编制思路举措,打破专项资金的切块基数,健全全市统一规范的财政协同机制,全面增强整体预算管理能力,推动形成全市预算管理“一盘棋”格局。
2.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全方位评价工作机制,将部门评价项目增加至106个,覆盖93.58%的市一级预算部门。对24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评价,涉及评价年度预算金额54.33亿元。强化绩效运行“双监控”,对305个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运行监控,涉及预算资金约213.16亿元,有力督促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试点开展产业政策全周期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产业政策全生命周期“链式”一体化评价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督导,推动市镇两级全面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3.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指导市直各单位和镇街(园区)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各项工作。目前,省财政厅已出台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公共服务已列入目录内。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政府购买服务的各项工作,下来我局将根据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目录,并指导市直各单位和镇街(园区)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执行。
(三)健全法治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强化行政决策动态管理。一是加强制发管理。通过编印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2022年制定和修订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份,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要求。二是落实定期清理工作。根据市统计局的工作部署,清理出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1 份。
2.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2022年改变以往组织推荐、个别邀请的选聘模式,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局党组同意并通过市司法局资格审查后,按合规程序遴选出两家律所作为局法律顾问并签订新一期服务合同。着手组建公职律师队伍,已上报组织部计划通过遴选方式面向基层选拔符合条件的法律人才,作为我局公职律师队伍的后备人才。
3.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梳理出我局2022年现行有效政策措施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对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存量审查和增量审查,共梳理出政策措施85份,对涉及市场主体的21份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均符合公平竞争的要求,未发现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
4.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积极落实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利用图片、图表、图解、漫画等方式解读预决算报告等政策文件。二是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以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上年结转3件,共办结6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已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达100%。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我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767条,确保主动、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监督、绩效管理等财政管理信息。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综合运用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互联网+”平台和我局官网等渠道对执行信息进行公示,推动实现执法信息动态更新调整。2022年以来,共对6宗行政许可、6宗行政处罚、22宗行政裁决作出法制审核,举办行政处罚听证会1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
2.推行线上办理执法。印发了《关于全面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通知》和操作指引,推动各科室上线运用行政执法“两平台”,目前已通过行政执法“两平台”开展行政检查30宗、行政处罚7宗,已常态化运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开展行政执法。
3.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结合2022年4月份新施行的行政许可操作指引要求,分别于11月10日、16日组织了2021执法案卷被评为优秀的8个镇街(园区)财政分局代表进行现场交叉评审,共评查了64份案卷,评查活动以监督促评查、以参与促规范、以交流促提高为目标,收到了预期效果。
4.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我局107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国家行政执法证工作,依法注销18名行政执法人员广东省行政执法证,实现旧证剩余率全面清零,切实保障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与线上专题法制培训,全面增强执法队伍政治意识、法治素养、服务观念和执法能力。
5.公布减免责清单。为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我局于11月24日印发了《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的公告》,推行政府采购领域行政处罚从轻和免于处罚两张清单,坚持执法为民的理念,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从轻或免于处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提升法治意识
1.制定普法规划。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和应知应会法律清单,推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新规,印发了《东莞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下发通知要求各财政分局扎实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分局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
2.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统筹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明确局内各科室的普法责任,编制实施普法责任清单,根据财政工作实际,推动将普法对象拓宽到预算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会计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打造全方位、深层次、立体化的学法用法普法工作格局。
3.创新普法方式。自2022年5月起,每月制定《与法同行 新法速递》参阅资料,向局内各科室推送当月新法规。在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基础上,组织案涉业务科室财政干部旁听。
(六)强化行政权力约束,积极回应社会监督
1.及时回应人大政协提案。2022年我局共办理88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会办82件、4件主办、2件分办,我局负责答复的建议提案基本有效解决。经征询意见,所有建议、提案人(单位)均对我局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2.加强复议诉讼监督力度。2022年以来共办理案件10件,被复议5件、行政应诉4件、行政监督1件。被复议案件无一宗被撤销或确认违法,行政应诉案件胜诉率达100%,局领导出庭应诉率达100%。同时,在诉讼案件中将采购人追加为第三人参与庭审,推动采购人承担“业主责任”。
3.做好信访答复工作。2022年以来通过一体化信访系统、信函、上级部门转(交)办等渠道共收到信访件25宗。目前,已受理16宗,转送由其他单位办理7宗,不予受理2宗。除了3宗正在处理外,其余22宗均已办结,均严格依法按期受理答复,截至11月底我局信访群众满意度评价综合效能达100%。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在保留原审批方式的基础上,推动“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由申请人自愿选择审批方式,通过“告知承诺制”减少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缩短行政机关审批环节和时限,有效降低企业申证成本,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
2.加强惠企资金和政策支持。统筹做好各项涉企惠企资金安排,合理安排“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春节期间稳岗惠企若干措施等涉企惠企资金,配合部门加快惠企资金拨付,稳住经济基本盘。
3.强化市场监管约束。为进一步规范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采购人政府采购权责清单的通知》(东财〔2022〕171号),要求采购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排除限制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印发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若干指引的通知》(东财〔2022〕122号),为各采购主体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指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杜绝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上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深度需要不断创新加强,财政执法水平仍有进步空间等。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2022年初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局重点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步布置。我局主要领导主动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专题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同时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要求局党组成员和全体领导干部学习常态化,严格依法办事。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切实做好新时代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以实际工作成交展现财政担当、贡献财政力量。
(二)强化责任担当,履行财政职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全力夯实全市财力基础。强化预算支出管理,推动经济巩固企稳回升良好态势。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三)健全法治制度,创新联动机制。继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做好规范化涉诉管理。深度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协同配合的“内外联动”工作模式。
(四)加强执法力度,规范行政行为。依托行政执法“两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探索运用云巡查、云笔录等功能模块。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探索对符合要求的行政相对人从轻减或轻行政处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行政执法理念。
(五)加强普法宣传,筑牢法治根基。结合我局“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促进“党建+普法”模式,精心实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