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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来源: 本网 发表时间: 2022-01-16 字号: [ ]


一、2019年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19年末,市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共339户,其中一级企业60户,二级企业165户,三级及以下企业共114户。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832.59亿元,同比增长10.00%;负债总额873.43亿元,同比增长16.61%;所有者权益总额959.16亿元,同比增长4.6%;资产负债率为47.66%,较上年末增加了2.70个百分点。

2019年,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224.09亿元,同比增长8.45%;利润总额43.86亿元,同比增长4.33%;净利润33.95亿元,同比增长6.65%;净资产收益率3.62%;应交税费总额30.49亿元;实缴税费总额31.67亿元。

截至2019年末,市属国有企业实收资本合计399.65亿元。其中

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实收资本合计314.95亿元,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所属行业最多的是投资与资产管理,共8户;其余国有资本多集中在交通运输、污水处理、供水等准公共性行业。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实收资本合计29.46亿元,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所属行业最多的是投资与资产管理,共6户;其余国有资本多分布在其他服务业、医疗、教育、物业管理等领域。

市委宣传部监管的文资办企业实收资本合计0.71亿元,所涉及行业包括新闻业、报刊印刷和电视传媒。

园区管委会监管企业实收资本合计54.53亿元,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包括投资与资产管理和交通运输、仓储,这些企业的投资主要用于园区的建设发展。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我市所辖地方金融类企业包括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控)、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信托)、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和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担保)共4户。(由于东莞金控实际控股东莞信托,因此文中年度数据将东莞信托归为东莞金控子公司合并报送。)

截至2019年末,金融类企业资产总额为4236.72亿元,同比增长18.88%,负债总额为3829.25亿元,同比增长20.23%,所有者权益407.46亿元,同比增长7.57%,国有资本及其应享有权益为208.21亿元,同比增长11.97%。实收资本72.08亿元,国有资本51.46亿元(其中国家资本37.59亿元,国有法人资本13.87亿元),较去年均无增长。

在经营情况方面,我市4家金融类企业营业收入121.91亿元,同比增长23.49%;实现净利润41.43亿元,同比增长28.53%。其中,东莞证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上升较大,原因是市场行情好转,公司经纪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增加,营业支出同比基本持平。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19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净值总额1567.88亿元(其中:流动资产232.20亿元,占比14.81%;固定资产278.95亿元,占比17.79%;无形资产79.67亿元,占比5.08%;在建工程864.13亿元,占比55.11%;其他资产112.94亿元,占比7.20%),2018年度增加了279.87亿元,增幅21.73%;负债总额185.77亿元,较2018年度增加了78.66亿元,增幅73.44%;净资产总额1,382.12亿元,较2018年度增加了201.21亿元,增幅17.04%

按单位性质分,行政单位资产总额462.97亿元,负债总额70.37亿元,净资产总额392.60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104.91亿元,负债总额115.39亿元,净资产总额989.52亿元。

2019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实收收益1.92亿元,其中:资产出租出借实收收益1.70亿元,对外投资实收收益2200万元。2019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收收益2300万元。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

土地资源方面,东莞市土地调查总面积为246008.47公顷,调查统计为国家所有土地面积为71846.13公顷,占比29%。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划分(非建设用地地类中含已批未用的土地),纯耕地面积为190.02公顷,园地面积为1490.27公顷,林地面积为12691.39公顷,草地面积为1429.6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30463.9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7089.8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7493.22公顷,其他土地面积为997.84公顷。2019年,我市收储土地期初数为1573.72公顷,期末数为1642.06公顷,其中年内增加储备土地820.20公顷,减少751.87公顷。

海洋资源方面,我市海域主要分布在狮子洋和伶仃洋,面积82.57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12.2公里(其中自然岸线5公里),分布在滨海湾新区及7个沿海镇,现有威远岛、泥洲岛、木棉山岛、涌口沙、虾缯排5个海岛,海岛岸线长34.67公里,海岛面积25.86平方公里。截至2019年末,我市依法审核并经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用海项目82宗,确权面积951公顷,其中填海项目15宗。

森林资源方面,全市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主要分布在市国营大屏嶂林场、市国营大岭山林场、市国营清溪林场、市国营同沙林场、市国营黄旗林场、市国营板岭林场和林业科学研究所内。2019年全市国有林地总面积为9576.2公顷。天然林及人工林合计约8365.34公顷,较去年减少101.1公顷。野生动物种类合计244种,包含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兽类,较去年增加27种。

矿产资源方面,截至2019年末,我市共发现矿产24种,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6种,目前勘查程度满足工业开采的矿种有盐岩、芒硝、建筑用花岗岩、矿泉水等。其中盐岩累计查明保有资源储量4360.43万吨;芒硝查明资源储量321.1万吨;建筑用花岗岩查明资源储量2722千吨,主要分布在樟木头、厚街、大岭山一带;矿泉水查明允许开采量1458立方米/日,主要分布在清溪、樟木头等地。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一是不断优化顶层设计找准改革重心。以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平台化为方向,高质量完成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或组建工作,打造“10+2+园区的国企阵列,初步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骨干集团。二是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改革活力。鼓励二、三级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方式,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目前,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企业中各级混合所有制企业占企业户数的46.11%;混合所有制企业资产总额超过3,900亿元,占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近70%重点市属企业的高管在市委组织部主导下探索市场化选聘和考核机制,在东莞信托等重点市属企业试点推行。自2016年起实行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推进一企一策经营业绩考核方案设计与考核结果核定,探索引入容错免责、重大贡献等激励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改革质量。把深入推进市属企业去产能工作作为主要抓手,注重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已处理市属国有僵尸企业”8户,剩余福地电子公司、天明电力公司、丰明电力公司重组工作正在加快推进。积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我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已全部完成

2.加强国资监管和风险防控,堵塞管理漏洞。一是通过重大事项审核备案制度对企业的重大投资事项进行监管,促进有效防范企业的投资风险。二是加强排查债务及重点领域风险。债务风险方面,截至2019年末,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负债总额为723.6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6.82%,资产负债率超过60%的企业共3户,处于合理水平,表明市属非金融企业的总体债务风险可控。重点领域方面,市属国有企业的重大投资主要集中在交投集团、水务集团和东实集团等准公共性企业,其中交投集团2019年合计投资约38亿元,主要用于建设高速路和交通轨道等项目;水务集团2019年合计投资约90亿元,主要用于水环境治理、供水等项目;东实集团2019年合计投资约22亿元,主要用于城市综合运营、环保、产业援疆等项目。

3.推进重大兼并重组,清理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优化国企结构。一是2018年完成首阶段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市属重点企业重组整合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后续阶段改革重组工作。按照资产同质、经营同类、产业关联的原则,积极推动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重组整合,将市国资委持有广东石东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及相关能源类资产整合至能源投资集团。二是支持市电化集团通过破产程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96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关于电化集团破产的申请。目前正积极支持和配合法院相关工作,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有效解决电化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二)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1.大力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开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发〔201912号),为落实中央、省对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同时尽量维持我市国有金融资本股权稳定,我市初步确定将市国资委持有的市属一级金融企业东莞金控股权通过无偿划转方式整体划拨给市财政局管理,集中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二级及以下的市属金融企业,维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委托市国资委管理;由市属国有非金融企业持有的市属金融企业股权暂不划转,维持原有权属不变。按照工作方案实施国有金融资本划转后,我市可完成市属一级金融企业国有金融资本划转市财政局管理的工作任务,实现市属一级金融企业国有金融资本及其持有的二级金融企业国有金融资本由财政部门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管理目标,进一步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949号),结合东莞实际情况,我市积极开展金融机构国有资本管理与监督工作。一是继续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体系,开展产权登记、产权转让、统计分析等工作,确认金融机构国有产权归属、统计分析国有金融资本占有、使用和变动情况,核发产权登记证(表)。二是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编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年规划草案,以预算管理为抓手,加强预算执行监管,促进国有金融资本合理配置,带动金融类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三是对所出资金融机构财务进行监督,开展动态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全面掌握国有金融资本运营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金融企业财务快报、绩效评价、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等财务管理工作。

2.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防控。2019年,东莞证券资本投向主要集中在大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行业务、私募基金业务和另类投资子公司业务等方面,根据监管层要求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根据相关自律规则对公司进行全面内控控制,严格执行相关内控制度,风险监管指标均持续符合监管标准。东莞金控目前业务主要分为传统金融板块、新兴金融板块和产业板块,为各成长周期的优质企业提供精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基本建立与投资业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以板块划分为基础、风险管理重点为核心,借助风险信息识别工具表等手段实施分类管理,2019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东莞银行主要业务为经银保监批准的包括对公及对私存款、贷款、支付结算及资金业务等在内的商业银行业务,严守金融风险底线,深入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积极推进风控体系改革,持续深化授信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风控技术,强化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水平和质效,各类风险整体处于可控范围。科创担保开展融资担保、委托贷款、公司保函、银行保函等业务,在创新业务品种的同时加强风险源头管控、把控项目风险,加强法律事务审核、防范法律风险,加强应对项目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促进高校发展。

3.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2019年,东莞证券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完成3家企业IPO项目和8家企业辅导备案登记工作,推荐5家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助力10家次新三板企业融资3.92亿元;积极对接贫困地区的融资需求,服务贫困县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共计21.7亿元。东莞金控提质增效服务实体经济,截至2019年末,累计参与基金18个,认缴总规模超500亿元,通过基金投资企业项目36个,投资金额超25亿元;致力完善本地金融产业链,按照省市任务安排,作为主发起人积极筹建东莞首家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任务。东莞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截至2019年末,小微贷款余额739.46亿元,增幅19.2%,小微贷款户数21553户,增幅65.52%;助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全年共向1733家科技企业提供超过266.85亿元的贷款支持,授信余额237.87亿元;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历史机遇,全年审批通过东莞重大项目81个,贷款额度301.59亿元。科创担保积极支持本市企业科技创新及转型升级,截至2019年末,累计服务中小微企业60家,三农企业3家,高新技术企业23家,倍增企业15家,上市企业1家,上市后备企业2家,新三板企业9家,累计为243家企业提供45.9亿元担保服务,促进新增就业超过3.4万人。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进一步完善和理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一是理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根据国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职能的有关规定和我市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理顺市财政部门和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市财政部门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和监管部门;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为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的主管部门,并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开招租等具体工作。二是完善和修订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根据当前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和我市工作具体情况,市财政部门研究草拟了《东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东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和《东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这三个办法在目前制度基础上,对资产使用和处置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内容进一步整合、规范和完善。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就办法内容征求市直单位意见,并根据单位意见作进一步修改。

2. 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高效、规范管理。一是高效安排资产配置,保障部门职能履行。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我市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增强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除部分重要刚性支出外,其他项目按10%的幅度压减,并严格控制新增支出政策。在审核预算单位资产类购置项目中,严格控制资产增量,在部门预算编审过程中严把资产 入口关,对涉及资产增量的预算专项,除正常报废更新的设备,原则上不增加一般办公设施和专用设备存量。在保障职能正常履行前提下,对非必须配置的资产和项目进行核减,鼓励预算单位通过优化内部管理和安排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节省经费开支,减少闲置浪费。二是加大资产统筹调剂,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2019年,根据资产状况和地方发展需要,将市农业农村、市场监督、卫健、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约9809平方米的土地、2.8万平方米的物业等资产,以有偿转让、联合收储等方式由莞城、凤岗、茶山等镇街进行开发利用,有效推动了相关镇街(园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市金菊福利院土地的统筹利用。为加快中子科学城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位于项目范围内的金菊福利院地块统筹,由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专责小组,推进和落实金菊福利院土地摸查以及土地征收前的资产管理工作,同时研究开展金菊福利院中转场地和新院选址规划,确保单位业务正常开展和中子科学城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有关工作要求,为规范和完善我市镇一级政府资产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防止资产流失,组织开展镇属境外资产清查工作,制定《东莞市镇属政府境外投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各镇街开展镇属境外资产清查,并就明晰产权、明确监管主体和职责、规范资产的使用、处置和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四是做好配套工作,保障各项改革工作有序进行。理顺市镇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经费和资产管理关系。做好事业单位改制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改制单位做好相关资产的划分、确权、处置工作,理顺原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资产管理关系,确保改制后资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

3.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对照现有制度,结合我市人大常委会对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9年,我市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各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梳理自查,着力规范和改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明确对于已完工交付使用或已取得竣工财务决算批复的工程项目,以代建单位的名义发函给有关资产接管单位,通知并指导其及时做好工程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入账处理等工作。二是盘活市属物业资产。2019年,我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进一步处置和盘活市属公房物业,并根据会议要求加大公房处置力度,推进人才房建设,盘活公立学校周边土地物业,整合盘活处置其他市属单位物业。三是逐步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账务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督促相关资产管理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现行政府会计制度要求,逐步对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保障性住房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登记入账,规范和完善相关资产的财务管理。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加强国土管理,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深入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摸清国土资源家底。根据国家、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工作部署,顺利推进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为下来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二是加快用地审批,强化用地保障。2019年,我市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间,推进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审批机制创新,实现全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共466亿元。三是加强土地执法,保护国土资源。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在建违法建设的快速拆除机制和联合执法监督考核机制,2019年,市自然资源部门起草了《东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修订)》,为我市两违治理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两手抓,推动违法用地加快整改或从严查处,强化自然资源执法震慑力,取得了清查整治工作的阶段性胜利。

2.改革不动产登记制度,提高服务效能。一是推进互联网+房税一体,升级推动与税务部门的系统对接和并联审批,实现由物理聚合向系统融合转变。二是推进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加强电子证照成果运用,支撑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工作,协同电力、供水、供气等民生单位,推行存量商品房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联动办理服务模式。三是推进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开发不动产登记平台与银行业务系统的数据接口,实现系统间信息共享、在线审核。四是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大力推行全程电子化审核模式,通过科技引领创新,大大压缩业务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企业群众办事零跑腿、足不出户

3.打击违法用海行为,加强海洋资源保护。一是坚持科学集约使用海洋资源。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围填海政策,按照集约高效、应保尽保、严控围填海的原则开展海域使用审批,对重大项目用海做到应保尽保,2019年共办理滨海湾新区湾区大道、麻涌水道大桥、海事趸船浮码头等9宗项目,保障用海15.9公顷,依法收回2宗项目海域使用权,全面暂停受理一般围填海项目。二是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修复海洋资源。全面妥善处置围填海历史问题,对19个问题图斑进行分类分批处理,推动编制8个围填海历史遗留项目生态修复方案,预计整治修复海岸线超过3公里。在全省率先完成已填已用项目生态评估报告编制评审,率先补办用海申请,总体工作进展连续多月在全省排名第一。滨海湾新区成为全省首批海岸带综合示范区,投入近1亿元启动东宝公园建设,预计修复海岸线350米、建设生态化海堤450米、营造滨海湿地6000平方米。三是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管控海洋开发行为。加强与海警、海监以及属地镇政府的沟通协作,建立用海动态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对于发现的各类疑似违法用海行为,第一时间核查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参与海洋执法部门案件会审,提供行政管理意见,提高海洋违法案件办案质量。

4.严格把控,落实森林资源保护。一是严格把控使用审批和林木采伐审批,切实做好天然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林木资源和林地资源的保护工作。二是严格把控生态公益林调进调出,开展不合理区域调整,实现占补平衡。三是严格控制在天然林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做好大岭山林场等六个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将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经营方向、经营模式、经营措施以及相关政策,落实到山头地块和经营主体。

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

市属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着监管分散的情况,尚未实现集中统一监管。部分企业国有出资主体较为复杂,至今还有部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的经营性企业,该部分企业的国资监管由主管部门各自负责,专业化程度参差不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制度虽然基本满足日常管理工作的要求,但随着近年来财政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2019年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实行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范围有所扩大,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现行制度有待进一步整合和完善。

(二)国有资产的经营利用和效益方面

部分市属企业资本金偏低,竞争力较弱。交投集团、水务集团、东实集团、港务集团等公益基础类企业承担着市政府交派的重点工程项目,负责我市高速公路、轨道交通、水污染治理、供水、城市更新、港口码头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过于依赖财政投入等政府资源,企业对资金需求较大,但收益低且回本周期长,市场竞争力有待加强。金融企业由于目前股权和管理关系不符合IPO发行条件,影响到我市相关金融企业的顺利上市。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当中,部分老旧公房物业闲置、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开展国有企业党建入章程工作,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完善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议事决策机制。提升国有企业党建质量,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通过对党建工作流程的梳理,编制完善流程文件,制定标准化作业规程,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以党建工作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有效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监督、纪律监督,加强作风建设,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构筑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机制。 

(二)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体制建设

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全面推动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所涉及的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办企业(股权)无偿划转至市国资委,再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平台化原则,进一步整合至相关市属企业。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使用办法和处置办法,对现行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当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着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

(三)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建立健全出资人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制度,完善考核评价规则,引导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全力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深化用地审批和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积极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工作,建立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层设立、分层供应政策,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建设住宅的市场化机制,通过流程优化和业务整合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通过资产月报和年报,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及时更新财务资产数据,力求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四)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加大市属国有资产整合处置力度

提高市属企业资产运营水平,鼓励市属企业按市场化原则,重点投资运营重要民生项目、重大公共项目及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的产业项目以及科技创新平台,拓宽资本合作渠道,加大与镇街合作力度,参与轨道站点TOD及周边规划土地联合开发。创新市属企业投融资机制,大力提高国有企业证券化水平,鼓励企业大力实施收购并购,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模式,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撬动社会资源壮大国有经济。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和部门的支持,推动我市市属金融企业上市。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生态质量环境质量,提高海洋资源和森林资源使用效益,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确保合理利用各项自然资源。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处置力度,重点探索盘活市属政府公房物业,通过市属国企回购、属地镇街统筹开发利用、推出市场公开处置等途径,从而最大限度地盘活政府公房物业资产,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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