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作用,根据《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财监〔2021〕32号)要求,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粤财监函〔2021〕1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将分批次开展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第一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抽取的检查对象,具体如下:
1.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 |
2.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
3.大岭山森林公园 |
4.东莞市职业技术学院 5.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 |
6.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
二、检查内容及范围
此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年限为2020会计年度,必要时可追溯检查其他年度。本次检查关注各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预算收支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三、联系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检查组对反映人的情况将严格保密。
受理单位:东莞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
邮政编码:523888
联系电话:22831071
联系人:刘嘉颖
受理时间:上午8:30至12:00 ,下午2:00至5:30 (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示 。
东莞市财政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