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实现依法行政”为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依法理财。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
1.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我局今年出台2份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今年8月,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共梳理市府办规范性文件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6份。集中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与《民法典》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各清理专项工作已圆满结束,我局均无相关事项。
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随着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局对原《东莞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管理办法》作了六个方面的修改并已正式印发实施。研究确定将修订《东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作为我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3.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东莞市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的部署,我局对2020年1月1日以来出台的增量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共审查增量文件2份,均予以保留,暂未发现涉及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商业公平竞争等内容。
4.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今年继续聘请两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和信息依申请公开等矛盾集中的领域实现全过程法律服务。印发《关于做好常年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东财办〔2020〕3号),进一步督促常年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完善我局常年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二)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1.组织开展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承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局及时将承接省级事项21项(其中委托类13项,重心下移类8项)梳理纳入本单位权责清单,依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制定了《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公告》于3月19日在东莞市财政局官网公布本次我局涉及的省级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我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抽查清单,由原来的3项事项调整为6项。
2.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已按“最小颗粒度”要求进行细化,通过整合压减事项的办事环节最大程度简化证明材料,并向社会公开;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模式改革。将我局今年承接省财政厅新增委托(省级部分)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等2个其它权力行为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开展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6-8月,我局首次对委托各镇街财政分局实施的“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共评查案卷158宗。本次评查内容重点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阶段进行审查,并以情况通报的形式把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向各分局反馈,要求各分局对照评查出的问题逐一检查、整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我局出台了《东莞市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东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等清单,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建设。严格要求执法科室的执法人员要通过纸质书面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各环节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对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各执法科室均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法制审核程序。今年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宗。
3.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汇聚工作。根据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有关部署,认真梳理了我局2017年至今产生的“互联网+监管”主项事项的行政处罚行为、行政检查行为等行为数据,并实现监管事项主项的数据100%覆盖。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财政信访工作,严格按照《东莞市财政局信访工作制度》,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今年以来共处理各类信访投诉、咨询事项5份,履行法定职责申请2份,对群众的网站留言、来信、来电信访事件及时妥善处理,不推诿、敷衍、拖延,及时办结。
2.妥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及举报工作。出台《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指引》,通过建立投诉处理合议机制,确保投诉处理的程序和结果合法依规。2020年以来,我们共收到投诉13宗,其中11宗已办结,2宗正在调查处理中;共收到举报4宗,其中3宗已办结,1宗正在调查处理中。已办结的投诉和举报已依法将处理结果送达给投诉人或举报人,至今未收到任何相关投诉或举报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和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打造“透明预算”和“阳光财政”,全面提高财政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水平。认真受理和答复人民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今年以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已办结64件,3件在办理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本年度共在各类平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499条。
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今年我局共办理116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承办1件、主办3件、分办5件、会办107件。我局负责答复的9件建议提案基本有效解决。
3.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我局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2宗,行政诉讼1宗,上述案件审理结果均维持我局作出的决定。
(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文件精神,局主要领导始终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带头学习宣讲宪法和党内相关法规等,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党小组学习等形式,把学习宪法和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作为财政干部的日常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各级财政干部自觉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2.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抓好《东莞市财政局2020年学法计划》的贯彻落实,将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同时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分别举办《民法典》、《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培训讲座5场。
3.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制定我局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全国宪法宣传日”“减税降费”等主题活动,通过板报、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有奖问答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财政法规政策,为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2020年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距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部分执法案卷制作不够规范,需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指导和监管力度;
(三)我局行政执法案件类型较为单一,在日常普法宣传中主要以财政政策宣传为主,行政执法类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较为薄弱。
上述问题的存在,反映我局财政依法行政工作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空间,有些措施还未实施到位,管理中还存在一些漏洞。对此,我局将通过落实普法责任,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个案监督;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等方式,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
三、2021年法治财政建设情况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新时代有新作为。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工作流程,推进事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善财政管理各项制度,促进依法理财。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东莞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加强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审查,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做好“八五”普法启动工作。2021年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我科在巩固上一轮普法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我局“八五”普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以2020年案卷评查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监督制度,2021年开展“回头看”工作,加强个案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同时,大力推进财政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