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莞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支持指导下,深入贯彻《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东莞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促进我市财政事业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是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制定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抓好学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检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主题教育取得良好成效。二是打好全市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召开分局长座谈会和全市财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任务,印发财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指引,重点排查财政资金监管、政府采购、会计行业等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进驻广东省督导初步反馈意见的整改。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已按“最小颗粒度”要求进行细化通过整合压减事项的办事环节最大程度简化证明材料,并向社会公开;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我局已将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3项)全部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述事项均达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的要求。二是及时调整公布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我局已于2019年11月20日根据上级部门通知更新了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待上级部门通知,再另行更新我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三是优化公共服务。我市已陆续转发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东莞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等相关政策,不断强化对市直部门以及镇街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在市直部门预算申报中,通过在国库系统预算模块中设置政府购买服务申报模块,实现了申报审核批复的全方位覆盖,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与预算执行相结合,配合业务主管部门不断创新优化社会治理,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四是全力推进PPP项目建设。对符合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的公共服务领域项目,我局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目前,我市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项目有109个,涉及总投资约713.03亿元,落地率100%。结合PPP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相关镇街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录入和更新项目信息,并结合我市PPP项目推进情况,适时在东莞市财政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上公开全市PPP项目信息及项目推进进度。
(三)建立健全制度,促进法治财政建设。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研究制定我局2019年度两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我局今年起草的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严格把关。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等制定程序。2019年集中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各清理专项工作已圆满结束,我局均无相关事项。三是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东莞市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对2018、2019年以市政府或市府办名义及以我局名义制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有序开展清理存量、审查增量政策文件工作。其中清理存量文件1份,审查增量文件7份,均予以保留,暂未发现涉及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商业公平竞争等内容。
(四)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我局适时修订了《东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程序执行,现已正式印发实施,并及时在我局官方网站更新及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二是开展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工作。在去年“十统一”工作基础上,根据国、省的目录清单,继续梳理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明确依法办事程序;同时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工作,并按要求开展数据汇聚共享工作。三是做好行政执法证申(换)工作。对全局机关及非中心镇各财政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分类,组织符合条件的72名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证到期换证及申证培训考试。四是完成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工作。根据我局三定方案内容,7月份已将我局的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执法结果、执法程序等内容录入,并要求各执法科室同步上传行政执法案件信息。五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东莞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及《东莞市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今年以来,我局组织了2次随机检查,其中代理记账机构会计检查通过东莞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联合检查。两次检查累计参与抽查人员6人,涉及检查对象23个。
(五)健全救济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财政信访工作,严格按照《东莞市财政局信访工作制度》,依法受理和处理信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依法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今年以来共处理各类信访投诉、咨询事项28次,对群众的网站留言、来信、来电信访事件及时妥善处理,不推诿、敷衍、拖延,及时办结。二是妥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及举报工作。2019年以来,我局坚持“公平、公正”和“简便、高效”的原则,妥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其中投诉4宗,撤回2宗,实际形成并办结2宗;举报6宗,办结4宗,2宗正在调查处理。
(六)完善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和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打造“透明预算”和“阳光财政”,全面提高财政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水平。认真受理和答复人民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0件,答复率100%,及时率100%。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本年度共在各类平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646条。二是按时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96份。
(七)开展我局2019年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一是制定《东莞市财政局2019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结合我局实际采取专题学习、主题活动日学习、借助新媒体学习等方式方法开展学法活动。二是打造专题讲座平台。按计划要求每月举办一期专题讲座或党课。今年已举办12期讲座和党课,分别邀请了市委宣讲团、市第一人民法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领导专家学者等前来授课,内容涵盖法律法规、东莞改革等方面,着力为财政干部搭建一个多层次、广角度的学习平台。三是承办全市财政金融培训班。2019年组织市财政局和镇街分局领导赴上海复旦大学参加财政金融培训班,内容涵盖财税改革、财政监督、经济形势研判等时下诸多财政热点,推动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法治化。四是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制定我局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重点宣传活动。利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减税降费”等主题活动,通过板报、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有奖问答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财政法规政策,为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
本年度,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距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财政法制的宣传力度还需要加强,宣传方式比较单一;财政制度建设仍未能全面覆盖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进全市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的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深化改革,增强财政发展活力。进一步深化我市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政府投融资试点项目加快落地。调整完善市镇财政体制。四是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落实好我市通过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
(二)完善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加强财政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制度的质量与水平;重点做好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前置审查和备案工作,力争文件合法性审核率、前置审查率、备案率100%;牵头开展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后予以废止或者及时修订。
(三)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对照《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抓好督促检查落实。切实做好“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提前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总结我局“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四)深化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财政行政审批事项,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财政审批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在权力清单上向社会公布,逐一厘清与财政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国家、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等工作。明确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考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