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实现公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7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涨价补助)的通知》(粤财工〔2018〕201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综〔2019〕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现将东莞市2017年城市公交节能与新能源补助资金发放明细予以公示。
一、补助对象
经核准,2017年1月至12月期间在我市按规定运营并符合当年补助资格的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辆。
二、补助金额
2017年城市公交节能与新能源补助资金包括成品油涨价补助和运营补助两部分,合计7405.01万元,其中:2017年城市公交成品油涨价补助部分的补助金额为2510.34万元,2017年城市公交节能与新能源运营补助部分的补助金额为4894.67万元。
具体补助对象、补助金额详见附件。
附件1:东莞市2017年城市公交节能与新能源补助资金(成品油涨价补助部分)发放明细表.xlsx
附件2:东莞市2017年城市公交节能与新能源补助资金(运营补助部分)发放明细表.xls
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如有疑问,请向市交通局、市财政局联系。市交通局联系人:何国尧,电话:22002176;市财政局联系人:陈锦玉,电话:2283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