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已经结束,东莞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也已结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莞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临时协调机构,从2012年10月10日起撤销。
二、东莞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举报受理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同步取消,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转入常态,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做好“小金库”问题举报受理核查工作。
三、按照规定,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已于
四、我市各有关部门将继续做好对举报有功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兑现工作,专项治理工作期间举报问题已经查处但难以取得联系的举报有功单位和个人,务必于2012年10月29日前与原举报渠道联系,逾期不再兑现举报奖励政策。
东莞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