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市委“1+1+6”决策部署,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大力保障各项支出,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入增幅保持在合理区间
2019年,我市严格落实上级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为企业减负310.58亿元。在此基础上,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3.18亿元,同比增长3.58%,收入规模稳居全省第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555.37亿元,同比增长1.3%,占比82.5%,收入质量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1。
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2019年我市投入30.12亿元,开展茅洲河、石马河流域综合整治;投入9.2亿元,用于全市污水处理,充分发挥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削减作用;投入3.2亿元,用于全市截污管网及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完成水生态一二期PPP项目签约落地,全市累计新建截污管网1567公里,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在精准脱贫攻坚战方面,2019年,我市投入5.6亿元,将帮扶韶关、揭阳的到村引导资金从每年每村50万元提高至75万元,将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县均标准从每年3000万元提高到4000万元,助力上述地区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方面,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科学制定新增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实现市镇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与其偿债能力相匹配,做好债券项目储备、审核遴选等工作,严守风险防控底线;遏制新增各种形式的隐性债务,稳步化解存量政府债务,2019年我市顺利完成所有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同时市镇两级通过筹集财政预算等资金减少政府存量债务6.7亿元;逐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将政府在PPP项目的支出责任视同政府债务支出进行管理,确保政府承担的PPP 支出责任严格控制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以内;建立镇街债务风险评估制度,有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充分发挥次发达镇产业发展资金池作用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从2017年起我市连续3年设立每年10亿元(市财政负担6亿元)的扶持次发达镇产业发展资金池,用于扶持次发达镇发展产业项目。3年来,8个次发达镇经济增长和发展取得良好成绩,在GDP总量、GDP增长率,财政税收,以及地方政府总财力等方面,取得了大幅度增长,提高了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水平。一是实现6个次发达镇GDP突破百亿元大关。至2019年除洪梅镇和望牛墩镇外,其他6个次发达镇的GDP已全部突破100亿元大关。二是次发达镇经济发展取得较大成效。8个次发达镇GDP增长率总体上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税收总额和财力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随着工程类项目的完工,资金类项目的资金投放,土地统筹类项目的投产并开展市场化运作,资金池项目资金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初步显现。
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
按照省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要求,2019年我市出台落实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改革的实施意见,聚焦“两转变、两精简、两提高”的核心要求,全面开展各项改革工作。一是树立“大财政、大预算”的观念,财政部门的主责主业更加聚焦在预算精准编制和绩效考核,财政工作的重点从收支平衡向支出政策拓展,更加突出以“财”辅“政”的政策性功能。理顺部门间权责关系,财政部门不再参与预算执行中的项目审批,由业务主管部门掌握对资金分配的自主权,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负责。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统筹整合。以涉农资金整合为突破口,做细做实部门项目库,强化项目提前储备,将落实“大专项+任务清单”资金统筹机制作为承接改革的关键抓手。三是精简财政资金审批流程,例如将目前以审核项目建议书估算确定投资规模改为以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确定投资规模,取消招标最高限价评审环节,此举节省评审时间15个工作日,压缩评审总时限的37.5%。
创新资金投入方式,获得两项
国家级试点城市财政支持
一是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产业升级的支撑和引领作用,2019年我市积极申报并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预计获得中央财政1.5亿元建设资金支持。二是入选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近年来,我市通过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以及鼓励支持企业上市等政策措施,在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改革实践,取得了一定成绩。2019年,我市积极申报并成功入选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