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月我市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2017年1-12月,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2亿元,可比增长11.2%,完成全年预算的101.5%,保持了平稳增长。
一、东莞财政收入情况
总税收方面,2017年1-12月,我市共完成总税收2010.57亿元(未扣减出口退税710.01亿元),比上年增加285.7亿元,可比增长16.56%,其中:国税总税收(含海关代征的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430.99亿元)1505.8亿元,可比增长15.86%;地税总税收477.77亿元,可比增长19.02%;海关征收税收26.61亿元,可比增长14.54%;上级划转收入0.38亿元。
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方面,2017年1-12月,来源于我市的财政收入1647.18亿元,可比增长4.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8.36亿元,可比增长15.38%;政府性基金收入218.81亿元,同比下降33.93%,主要是市级土地出让收入186.37亿元,同比减少108.63亿元,下降36.82%。
二、我市财政收入分部门征收情况
2017年1-12月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2亿元中:
(一)市国税局征收收入240.29亿元,可比增长12.1%;
(二)市地税局征收收入238.18亿元,可比增长16.8%;
(三)市财政等部门组织收入113.15亿元,可比下降0.38%。
(四)上级划转收入0.38亿元。
三、我市财政收入分项目征收情况
2017年1-12月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2亿元中:
(一)税收收入共478.85亿元,可比增长14.33%,占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89%。12个税收项目中,10个项目实现了增长,2个项目出现减收,增收的项目主要是:
(1)增值税增收22.61亿元,可比增长12.44%;
(2)企业所得税增收15.45亿元,增长33.11%;
(3)房产税增收14.6亿元,增长108.61%;
(4)城镇土地使用税增收8.78亿元,增长107.45%;
(5)城市维护建设税增收8.49亿元,增长19.13%。
(二)非税收入113.15亿元,可比下降0.3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为19.11%。非税收入中,减收较多的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017年1-12月完成收入6.94亿元,同比减少9.6亿元,下降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