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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份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情况通报
来源: 本站 发表时间: 2018-01-30 字号: [ ]

20171-12月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通报  

20171-12月,在各收入征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2亿元,可比增长11.2%[],具体收入情况如下:  

一、全省财政收入情况  

20171-12月,广东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共11315.21亿元,可比增长10.93%,其中:  

(一)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5亿元,可比增长13.28%  

(二)21个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10.21亿元,可比增长10.18%  

我市1-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幅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名4,珠三角七市中排名第2  

二、我市财政收入情况  

总税收方面,20171-12月,我市共完成总税收2010.57亿元(未扣减出口退税710.01亿元),比上年增加285.7亿元,可比增长16.56%,其中:国税总税收(含海关代征的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430.99亿元)1505.8亿元,可比增长15.86%;地税总税收477.77亿元,可比增长19.02%;海关征收税收26.61亿元,可比增长14.54%;上级划转收入0.38亿元。  

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方面[]20171-12,来源于我市的财政收入1647.18亿元,可比增长4.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8.36亿元 ,可比增长15.38%;政府性基金收入218.81亿元,同比下降33.93%,主要是市级土地出让收入186.37亿元,同比减少108.63亿元,下降36.82%  

三、我市财政收入分部门征收情况  

20171-12月,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2亿元中,税收收入完成478.85亿元,可比增长14.33%,占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89%,其中:  

(一)市国税局征收收入240.29亿元,可比增长12.1%  

(二)市地税局征收收入238.18亿元,可比增长16.8%  

(三)上级划转收入 0.38亿元。  

20171-12月,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完成113.15亿元可比下降0.38%,占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19.11%  

四、我市各镇(街、园区)税收收入情况  

20171-12月,全市26个镇(街、园区)地方税收收入实现增长,增幅最高的5个镇(街)是:洪梅(45.18%)、松山湖(41.24%)、长安(37.21%)、望牛墩(34.51%)、东坑(31.91%);地方税收收入下降的5个镇(街)分别为:黄江(-11.74%)、万江(-5.61%)、道滘(-3.21%)、虎门(-2.53%)、南城(-1.6%)。  



[]全面营改增之后,国家省相应调整了各级收入划分比例,国家和省分别发文调整了收入对比口径,分为自然口径和可比口径两种。自然口径指20162017年两年市级收入实收数的对比;可比口径则将2016年市级收入中1-4月营业税比例从50%调整为25%,加上金融保险营业税25%,再与2017年收入进行同口径对比。    

[] 扣减出口退税,加上各项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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