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0月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通报
2017年1-10月,在各收入征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7.98亿元,可比增长13.34%,具体收入情况如下:
一、全省财政收入情况
2017年1-10月,广东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共9507.25亿元,可比增长10.65%,其中:
(一)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6.17亿元,可比增长13.01%;
(二)21个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41.07亿元,可比增长9.89%。
我市1-10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幅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名6,珠三角七市中排名第2。
二、我市财政收入情况
总税收方面,22017年1-10月,我市共完成总税收1727.1亿元(未扣减出口退税570.63亿元),比上年增加287.91亿元,可比增长20.32%,其中:国税总税收(含海关代征税收)1279.51亿元,可比增长20.12%;地税总税收425.4亿元,可比增长20.98%;海关征收税收22.18亿元,可比增长19.26%。
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方面,2017年1-10月,来源于我市的财政收入1393.35亿元,可比增长8.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7.89亿元,可比增长20.6%;政府性基金收入125.46亿元,同比下降45.88%,主要是市级土地出让收入96.78亿元,同比减少103.89亿元,下降51.77%。
三、我市财政收入分部门征收情况
2017年1-10月,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7.98亿元中,税收收入完成409.42亿元,可比增长16.69%,占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6%,其中:
(一)市国税局征收收入201.73亿元,可比增长12.02%;
(二)市地税局征收收入207.7亿元,可比增长21.61%。
2017年1-10月,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完成98.56亿元,可比增长1.27%,占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19.4%。
四、我市各镇(街、园区)税收收入情况
2017年1-10月,全市27个镇(街、园区)地方税收收入实现增长,增幅最高的5个镇(街)是:松山湖(生态园)(42.67%)、洪梅(39.79%)、望牛墩(38.41%)、长安(35.24%)、中堂(34.81%);地方税收收入下降的5个镇(街)分别为:道滘(-3.95%)、樟木头(-3.2%)、黄江(-2.26%)、沙田(-1.84%)、虎门(-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