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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财政收入快报
来源: 本站 发表时间: 2017-07-19 字号: [ ]

1-4月我市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20171-4月,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42亿元,可比增长13.19%[],完成全年预算的35.56%,快于时序进度2.23个百分点,保持了平稳增长。  

一、东莞财政收入情况  

总税收方面,20171-4月,我市共完成总税收680.39亿元(未扣减出口退税253.1亿元),比上年增加148.48亿元,增长27.91%,其中:国税总税收(含海关代征税收)503.16亿元,可比增长29.52%;地税总税收169.47亿元,可比增长24.03%;海关征收税收7.75亿元,可比增长14.35%  

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方面[]20171-4,来源于我市的财政收入551.69亿元,同比增长4.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9.6亿元[],同比增长12.8%;政府性基金收入82.09亿元,同比下降26.66%,主要是市级土地出让收入69.76亿元,同比减少29.21亿元,下降29.51%  

二、我市财政收入分部门征收情况  

20171-4月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42亿元中:  

(一)市国税局征收收入82.19亿元,可比增长25.53%  

(二)市地税局征收收入88.23亿元,可比增长18.5%  

(三)市财政等部门组织收入37亿元可比下降14.59%  

三、我市财政收入分项目征收情况  

20171-4月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42亿元中:  

(一)税收收入共170.43亿元,可比增长21.79%,占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16%12个税收项目中,10个项目实现了增长,2个项目出现减收,增收的项目主要是:  

1)房产税增收7.74亿元,增长105.11%  

2)企业所得税增收5.93亿元,增长34.1%  

3)城镇土地使用税增收5.07亿元,增长109.18%  

4)个人所得税增收2.25亿元,增长37.12%  

(二)非税收入37亿元,可比下降14.5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为17.84%非税收入中,减收较多的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0171-4月完成收入3.07亿元,同比减少4.75亿元,下降60.76%  



[] 全面营改增之后,国家省相应调整了各级收入划分比例,国家和省分别发文调整了收入对比口径,分为自然口径和可比口径两种。自然口径指20162017年两年市级收入实收数的对比;可比口径则将2016年市级收入中1-4月营业税和改征增值税比例从50%调整为25%,加上金融保险营业税25%后,再与2017年收入进行同口径对比。    

[] 扣减出口退税,加上各项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 包含中央、省、市三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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