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我市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2017年1-4月,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42亿元,可比增长13.19%,完成全年预算的35.56%,快于时序进度2.23个百分点,保持了平稳增长。
一、东莞财政收入情况
总税收方面,2017年1-4月,我市共完成总税收680.39亿元(未扣减出口退税253.1亿元),比上年增加148.48亿元,增长27.91%,其中:国税总税收(含海关代征税收)503.16亿元,可比增长29.52%;地税总税收169.47亿元,可比增长24.03%;海关征收税收7.75亿元,可比增长14.35%。
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方面,2017年1-4月,来源于我市的财政收入551.69亿元,同比增长4.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9.6亿元,同比增长12.8%;政府性基金收入82.09亿元,同比下降26.66%,主要是市级土地出让收入69.76亿元,同比减少29.21亿元,下降29.51%。
二、我市财政收入分部门征收情况
2017年1-4月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42亿元中:
(一)市国税局征收收入82.19亿元,可比增长25.53%;
(二)市地税局征收收入88.23亿元,可比增长18.5%;
(三)市财政等部门组织收入37亿元,可比下降14.59%。
三、我市财政收入分项目征收情况
2017年1-4月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42亿元中:
(一)税收收入共170.43亿元,可比增长21.79%,占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16%。12个税收项目中,10个项目实现了增长,2个项目出现减收,增收的项目主要是:
(1)房产税增收7.74亿元,增长105.11%;
(2)企业所得税增收5.93亿元,增长34.1%;
(3)城镇土地使用税增收5.07亿元,增长109.18%;
(4)个人所得税增收2.25亿元,增长37.12%。
(二)非税收入37亿元,可比下降14.5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为17.84%。非税收入中,减收较多的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017年1-4月完成收入3.07亿元,同比减少4.75亿元,下降6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