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我市财政收入实现了“开门红”
2017年1月,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96亿元,可比增长41.01%,完成全年预算的13.54%,快于时序进度5.21个百分点。2017年1月我市财政收入实现“开门红”,为完成全年收入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东莞财政收入情况
总税收方面,2017年1月,我市共完成总税收237.61亿元(未扣减出口退税40.93亿元),比上年增加59.02亿元,增长33.05%。其中:国税总税收(含海关代征税收)163.67亿元,可比增长34.55%;地税总税收71.71亿元,可比增长30.21%;海关征收税收2.23亿元,可比增长19.17%。
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方面,2017年1月,来源于我市的财政收入237.79亿元,同比增长22.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22亿元,同比增长41.26%;政府性基金收入27.57亿元,同比下降39.61%,主要是市级土地出让收入21.73亿元,同比减少21.09亿元,下降49.24%。
二、我市财政收入分部门征收情况
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96亿元中:
(一)市国税局征收收入24.89亿元,可比增长25.58%;
(二)市地税局征收收入41.3亿元,可比增长39.17%;
(三)市财政等部门组织收入12.77元,可比增长96.41%。
三、我市财政收入分项目征收情况
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96亿元中:
(一) 2017年1月,税收收入共66.2亿元,可比增长33.73%,占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83%。13个税收项目中,9项目实现了增长,4个项目出现减收,增收的项目主要是:
(1)房产税增收7.56亿元,增长127.75%;
(2)土地使用税增收4.95亿元,增长126.94%;
(3)企业所得税增收2.84亿元,增长28.41%;
(4)城市维护建设税增收0.61亿元,增长12.89%。
2017年1月,我市税收实现了较快增长主要因为:一是按照省地税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地税局出台政策,2016年房土(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两税可延缓至2017年1月申报缴纳,因此,2016年大部分的房土两税集中在2017年1月份入库,导致1月房产税入库13.47亿元,增长127.75%、城镇土地使用税入库8.85亿元,增长126.94%,两税合计增收12.51亿元,拉动市级税收增长25.27个百分点;二是受上年房地产市场火热的影响,房地产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增长,按规定2017年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率需相应提高,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多。
(二)2017年1月,非税收入12.77亿元,可比增长96.4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为16.17%。非税收入中,增收较多的是行政事业性收费,2017年1月完成收入6.02亿元,可比增收4.02亿元,主要是因为上年1月非税收入基数低,导致今年增幅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