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我市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2017年1-2月,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09亿元,可比增长17.84%,完成全年预算的18.7%,快于时序进度2.03个百分点。
一、东莞财政收入情况
总税收方面,2017年1-2月,我市共完成总税收339.7亿元(未扣减出口退税92.01亿元),比上年增加50.72亿元,增长17.55%。其中:国税总税收(含海关代征税收)237.61亿元,可比增长14.66%;地税总税收98.31亿元,可比增长25.03%;海关征收税收3.78亿元,可比增长21.35%。
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方面,2017年1-2月,来源于我市的财政收入314.77亿元,同比增长12.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7.93亿元,同比增长20.84%;政府性基金收入46.84亿元,同比下降20.08%,主要是市级土地出让收入39.54亿元,同比减少13.11亿元,下降24.9%。
二、我市财政收入分部门征收情况
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09亿元中:
(一)市国税局征收收入35.6亿元,可比增长0.69%;
(二)市地税局征收收入54.65亿元,可比增长22.95%;
(三)市财政等部门组织收入18.83元,可比增长47.54%。
三、我市财政收入分项目征收情况
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09亿元中:
(一) 2017年1-2月,税收收入共90.25亿元,可比增长13.09%,占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74%。12个税收项目中,8项目实现了增长,4个项目出现减收,增收的项目主要是:
(1)房产税增收7.78亿元,增长124.55%;
(2)城镇土地使用税增收5.05亿元,增长122.72%;
(3)企业所得税增收3.27亿元,增长32.25%;
(4)个人所得税增收1.28亿元,增长44.78%。
(二)2017年1-2月,非税收入18.83亿元,可比增长47.5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为17.26%。非税收入中,增收较多的是行政事业性收费,2017年1-2月完成收入8.2亿元,可比增收3.91亿元,主要是因为上年年初非税收入基数低,导致今年增幅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