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通报
2017年1-2月,在各收入征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09亿元,可比增长17.84%,具体收入情况如下:
一、全省财政收入情况
2017年1-2月,广东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共2018.93亿元,可比增长13.22%,其中:
(一)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0.82亿元,可比增长19.35%;
(二)21个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8.12亿元,可比增长11.48%。
我市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幅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名6,珠三角七市中排名第3。
二、我市财政收入情况
总税收方面,2017年1-2月,我市共完成总税收339.7亿元(未扣减出口退税92.01亿元),比上年增加50.72亿元,增长17.55%。其中:国税总税收(含海关代征税收)237.61亿元,可比增长14.66%;地税总税收98.31亿元,可比增长25.03%;海关征收税收3.78亿元,可比增长21.35%。
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方面,2017年1-2月,来源于我市的财政收入314.77亿元,同比增长12.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7.93亿元,同比增长20.84%;政府性基金收入46.84亿元,同比下降20.08%,主要是市级土地出让收入39.54亿元,同比减少13.11亿元,下降24.9%。
三、我市财政收入分部门征收情况
2017年1-2月,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09亿元中,税收收入完成90.25亿元,可比增长13.09%,占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74%,其中:
(一)市国税局征收收入35.6亿元,可比增长0.69%;
(二)市地税局征收收入54.65亿元,可比增长22.95%。
2017年1-2月,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完成18.83元,可比增长47.54%,占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17.26%。2017年1-2月我市非税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主要是因为上年年初非税收入基数低,导致今年增幅较大。
四、我市各镇(街、园区)税收收入情况
2017年1-2月,全市21个镇(街、园区)地方税收收入实现增长,增幅最高的5个镇(街)是:洪梅(55.56%)、麻涌(55.03%)、长安(54.1%)、望牛墩(45.19%)、沙田(虎门港)(39.85%);地方税收收入降幅最大的5个镇(街)分别为:大朗(-15.67%)、黄江(-16.55%)、凤岗(-18.83%)、虎门(-19.57%)、樟木头(-34.56%)。